文档介绍:1、问: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信息,都属于继续教育的内容。在一个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参加公需课程的学习。2007-2010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为《权益保护》(包含《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师德修养和教师专业成长》。
2、申报、报考和和聘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务)对继续教育有何要求?
答:凡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务)的人员必须完成聘期内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经晋升验证合格后方可申报评审。凡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或验证不合格者,不得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3、问:继续教育实施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实施周期为3年,从2000年至2002年为第一个周期,2003年至2005年为第二周期,以此类推。继续教育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相同。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每一个实施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不仅要参加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组织的业务科目的培训,还应参加公修课程的学习。公修课程的内容、时间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4、各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含办学计划)如何管理?
答:建立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制。每年年初,各企事业单位要将继续教育计划(含办学计划)报主管部门备案,各主管部门和社会办学单位要将本系统或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含办学计划)报**市、县(市)、区人事局备案。该计划作为计算继续教育学习量和《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验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5、问:继续教育的学分如何计算?
答:继续教育活动中的学分(学时)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家、地区级学术会议的,每天以5学分(10学时)计算,参加其他级别学术会议的,每天以3学分(6学时)计算。
(二)参加市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培训的,每天以4学分(8学时)计算。
(三)参加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的,每天以3学分(6学时)计算。
(四)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初、中、高级职称所在任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同等档次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译著、合著(本人撰稿 3万字以上);
,获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的。
(五)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厅)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和县级科技进步三、四等奖(含同等档次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市级3篇、县级4篇)论文;
、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
(六)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由单位根据学习内容、难易程度等折算学分,但不得超过本年度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一。
(七)其他特殊情况的学分计算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继续教育采用学分或学时制,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达到40学分(72学时)。
6、问: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我市有哪些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答:开展公修课程的培训,受企事业单位委托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举办公益性讲座等。目前我市有6家市级继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