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绿化苗木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乙方问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或附清单;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
数量(苗)
单价(元/苗)
合价(元)
备注
香樟
米径8公分
2000
160
320000
八月桂
500
黄花
合计:大写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干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90%,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的苗木款。
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