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防工程安全责任书
篇一:地下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
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工作责任,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水平,集团安全保卫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就酒仙桥路14号兆维大厦地下人防工程制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保卫部的安全管理、监督责任
1、集团安全保卫部对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集团各单位在使用人防工程时,应与集团安全保卫部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使用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安全保卫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使用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集团安全保卫部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向行政主管领导报告。
2、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3、负责向使用单位传达人防工程主管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4、督促管理使用单位明确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人。
5、完善人防工程应急方案。集团安全保卫部要及时修订《应急疏散方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方案的实效性,并加以完善。
6、集团安全保卫部要落实专人负责,人防工程内需配备灭火器具,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督促检查集团实业分公司的防汛措施;人防工程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现场整洁卫生;
7、集团安全保卫部应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管理、使用人定期对人防工程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落实管理责任和维护经费,保障人防工程设施正常使用。
8、在地下人防工程的入口处设置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发的人民
防空工程使用标志牌。
5、本人防工程应配合街道人防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并做好相关纸质文档和实物的存档工作。
二、管理、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责任
1、集团实业分公司是兆维大厦人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对大厦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
2、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3、不得擅自改变地下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人防工程的设备设施;不得将地下人防工程对外出租。
4、对集团安全保卫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予以消除。
5、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和开关,如有特殊需求,需上报安全保卫部核实批准。
6、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安排员工住宿;禁止出现“三合一”现象。
7、不得在人防工程内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对存放大量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应符合集团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使用单位和集团安全保卫部各执壹份。
五、本责任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有效。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使用单位 0020安全保卫部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大兴区民防局有)
地下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
甲方: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 乙方:北京旭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乙方”)
为保障地下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与乙方就其所使用的研发中心地下人防工程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