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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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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lanyou1106 2018/3/31 文件大小:5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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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tmxk_docin ;QQ:1318241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
前言
一、为了提高船舶法定检验质量和船舶检验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关于船舶检验管理方面的规定,以及国际海事组织A·739(18)和A·789(19)决议案的有关要求,应用国际上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国船舶法定检验实际情况,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充分考虑了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为我国从事船舶法定检验的船检机构提供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的标准。
三、我国从事船舶法定检验的船检机构建立和实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质量管理体系”)是主管机关的强制性要求。鉴于船检机构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受其组织结构、业务范围及检验过程等因素影响,本办法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和文件形式不作统一规定。
第一章适用范围
一、总则
(一)本办法为从事船舶法定检验的船检机构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便:
(包括适用的我国船检法律、法规及有效文件)要求的产品;
,以及保证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我国船检法律、法规及有效文件的要求,增强顾客的满意程度。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船检机构所有业经主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船舶法定检验及相关服务,及其所属的执行检验而不签发船舶法定检验证书或不出具检验报告的办事机构执行船舶法定检验的各个过程。
二、应用
(一)本办法的要求具有通用性,适用于我国从事船舶法定检验的船检机构。
(二)当本办法的要求因船检机构的业务范围受限制而不适用时,可对其进行删减,但这种删减仅限于本规则第七章中那些不影响船检机构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或职责的要求。
第二章引用文件
编制本办法引用了下列文件。当这些文件被修订时,主管机关将使用最新版本。
一、GB/T19000族标准。
二、适用的我国船检法律、法规及有效文件。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除以下术语和定义以外,本办法中其它关于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与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规定一致。
一、主管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船舶法定检验及相关服务:船舶法定检验系指船检机构按照适用的我国船检法律、法规及有效文件和(或)我国承认的有关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议定书及规则的规定,对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和集装箱、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强制性检验和审查,以及检验、审查合格后发证与认可。法定检验的相关服务系指为顾客提供与法定检验有关的服务,如技术咨询、信息提供及相关机构的认可等。
三、船检机构:指受主管机关授权或委托从事船舶法定检验的组织。
四、顾客:本办法所指船检机构的顾客,是指下列组织或个人:
(一)船舶法定检验对象,即指接受法定检验的组织或个人,如船舶设计部门、船厂、船用产品生产厂、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以及船检工作的授权或委托部门等;
(二)社会公众,即指船舶法定检验的相关方或受益方。
五、一般不合格项:是指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本办法和(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有较小的抵触或轻微的不符合,这些抵触与不符合对质量管理体系连续和有效运行的影响表现为明显的偶然性、局限性或轻微性。
六、严重不合格项:是指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本办法和(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有较大的抵触或严重的不符合,这些抵触与不符合对质量管理体系连续和有效运行的影响表现为明显的系统性或区域性。
七、合同:指船检机构与船舶法定检验对象之间以任何方式确定的经双方同意的约定。
八、项目垂直审核:审核组对验船人员在船舶、海上设施和有关工厂针对某项具体检验的工作过程进行的审核。这是根据船舶检验工作特点来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的一种审核方式。
九、采购对象:主要包括采购物资和外委检验或检测机构及人员。其中采购物资主要包括船舶检验仪器或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和通讯设备等。外委人员和机构为有关技术专家、代表本机构执行检验的其他船检机构或提供专业服务的检测机构,如无损检测机构、钢板测厚机构等。
十、产品:即过程的结果,船检机构的产品包括:
(一)服务(船舶法定检验过程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
(二)软件(如证书、检验报告、审图意见和计算机系统软件等)。
十一、不合格产品:船检机构的产品不符合适用的我国船检法律、法规及有效文件的规定以及顾客的要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体系
一、总要求
船检机构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