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
共青团绵阳市委
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绵阳办事处
团绵联发〔2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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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四川省城镇青年小额贷款
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各县市区联社:
《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四川省城镇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川青联发〔2013〕16号)已经下发,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经团市委和省农信社绵阳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流程,根据目标任务分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团市委苗芮溪联系电话:2226432
信用社高文熙联系电话:2367330
附件:
共青团绵阳市委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绵阳办事处
2013年5月8日
共青团绵阳市委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绵阳市城镇青年小额贷款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任务数
涪城
90
游仙
90
江油
90
三台
70
安县
70
梓潼
220
盐亭
170
北川
50
平武
50
总数
900
附件2
文件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川青联发〔2013〕16号
关于实施四川省城镇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攀枝花市农商行,凉山州联社,达州市联社,省联社各市(州)办事处,各县级联社(农商行、农合行):
为鼓励四川省城镇青年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扶持工作力度,帮助广大城镇青年就业创业,通过实现青年“创业梦”助推“中国梦”的实现。共青团四川省委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城镇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进一步深化团银合作,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全省城镇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用等级评定”原则,合理确定授信额度,严格按照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管理办法开展评级、授信。
(二)坚持“全面开展,重点推进”的原则。项目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
(三)坚持“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团组织联系青年广泛的优势,建立“团组织考察推荐,农村信用社调查发放”的互动配合机制。
三、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共青团四川省委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成立“四川省城镇青年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包括共青团四川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监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附件1)。
(二)各市(州)、县(市、区)团委与农村信用社要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经办部门和联系人员,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
。组织评定城镇青年信用示范户和进行创业技能培训。挖掘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小额贷款项目,并向农村信用社推荐信用良好、有一定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城镇青年信用示范户及其发展项目,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协调相关扶持政策。各级团委在向农村信用社推荐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的同时,协助农村信用社做好贷后管理及贷款回收工作,不可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发放。
。将城镇青年信用示范户的信用评级纳入信用工程创建体系建设,对城镇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贷款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贷款,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确保城镇青年信用示范户贷得上、用得好、还得快,确保信贷安全,促使资金良性循环。
四、贷款产品
四川省城镇青年小额贷款(附件2)。
五、贷款操作程序
四川省城镇青年小额贷款的操作程序是: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县(市、区)团委(青年创业促进协会)审核同意并向县(市、区)联社推荐,农村信用社自主审查审批和发放贷款,县(市、区)团委(青年创业促进协会)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直至贷款收回(附件3)。
(一)个人申请
由有借款意愿的城镇青年向所在地团组织申请,并提交相关经营证照、资金使用用途、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计划等相关资料。
(二)团组织审查审批
县(市、区)团委(青年创业促进协会)调查拟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业务经营能力及技术掌握情况、市场发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