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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2011年最新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介绍(200906).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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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2011年最新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介绍(200906).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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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2011年最新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介绍(200906).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介绍
省分行信贷业务部

2009年6月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是指邮政储蓄机构向单一借款人发放的、不超过对其授信额度的贷款,包括向广大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或日常消费资金需求的农户小额贷款,以及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的微小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商户小额贷款等。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品种:
农户贷款、商户贷款。
农户贷款指邮政储蓄向农户发放用于满足其农业种养殖或生产经营的短期贷款,担保条件可以由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即农户保证贷款;也可以由3至5户同等条件的农户组成联保小组,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农户联保贷款。
商户贷款指指邮政储蓄银行向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的满足其生产经营或临时资金周转需要的短期贷款,担保条件可以由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即商户保证贷款;也可以由3户同等条件的微小企业主组成联保小组,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商户联保贷款。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设计及基本信贷原则:
小额贷款产品设计实行“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以“小额、流动、分散”为基本信贷原则。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对象:
农户小额贷款对象主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户或农村个体经营户;
商户小额贷款对象主要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申请人条件:
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农户必须已婚,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名(含)以上的劳动力;
农户应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微小企业主所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从事特许经营的,须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书;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申请人条件:
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经营项目规模符合借款人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能力;微小企业应已实际正常经营一段时间;不属于创业贷款。
借款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在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规定的小额贷款营业机构有效经营地域范围内。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申请人特殊条件:
原制度规定:微小企业主贷款中,若营业执照所有人与实际经营者不为同一人,但为相互之间直系亲属关系时,借款人可以为营业执照持有人,在原有的担保的基础上,再由企业实际经营者(控制人)为贷款提供连带担保。
新制度规定:由企业实际经营者作为借款人申请贷款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额度及期限:
农户保证贷款单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农户联保贷款最高为5万元,商户保证或联保贷款最高金额为10万元。单笔贷款最低限额为1000元,最小变动单位为100元
小额贷款期限以月为单位,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月,贷款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贷款期限。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产品介绍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用途:
小额贷款主要解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或的资金需求问题,农户小额贷款和微小企业主贷款的具体用途有所区别。
贷款用途的限制:从事武器或军事设备的制造或贸易,有关濒危物种的产业或贸易,赌博、经营赌场或其他赌博设施,从事货币投机、不动产投机,购买彩票,购买基金等任何形式的证券投资或有害环境的活动。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邮政企业或邮政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发放贷款。若向邮政企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发放贷款,必须由邮政职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得互保,担保限额不得超过职工年收入的4倍。邮政企业职工不得为其他借款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