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委机关财务监管办法
镇机关、各部门:
为了健全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促进资金的合理使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要,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使政府各部门经费收支有章可循,经镇三副班子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暂行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镇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一切收入和支出的经济业务。
二、管理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积极组织收入。
2、各部门的预算外收入一律实行“以票管费,定期解缴”的管理办法。各部门按月进行票证结报,把票证所开具的金额全额上解到财政专户,不得坐支。用款时由本部门填写预算外资金用款申请书,交镇长审批后,由财政拨付。
3、各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对服务费、租金的依法收缴和管理。在业务交往中,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在创收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财务制度。
4、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单位报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机关人员原则上不准租用出租车,遇特殊情况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租用。
6、需500元以上财务开支,要事先经分管领导和镇长同意,方可支出。
7、招商服务中心参照件单独编制包干费用,报镇政府备案。
8、新人管委会经费按县规定处理。
9、因工作需要预领资金1000元以上的,由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一星期内到财务结帐,预领资金不跨月份,否则从工资中扣除预领款。
10、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办公用茶叶等物品由政府统一采购,由党政办保管,部门需要的向党政办领用,不得自购,党政办做好物品进出账。
11、购花卉、礼品的需要向书记、镇长请示,并到党政办做好登记审批手续。
12、条线部门到大云开会、考核验收,所需的香烟、水果等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到党政办做好登记手续,费用列入部门包干。
三、管理办法、奖励措施:
根据本镇实际,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办法。
1、核定补助部门:
保安及消防经费年核拨410000元,由鲍引观审批。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工资、福利、经费均自理。
2、经费包干部门:
(1)文化站(含团委)6580元由钱杰分管审核
(2)计生办(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