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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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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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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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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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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学习要点
⒈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
2. 服务贸易区域开放和多边开放的比较;
3.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成本和收益分析;
4. 确定服务贸易开放顺序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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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单边、区域及多边开放
一、服务贸易开放的主要原因和特征

(一)服务贸易加快对外开放的主要原因
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推动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人们普遍意识到,有效率的服务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服务业的发展对农业和工业发展具有深刻的促进作用。借助服务产品的跨境交流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不仅可以充分挖掘和培育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部门的竞争优势,同时也可以促进本国相对落后的服务部门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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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单边、区域及多边开放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极力倡导和推进。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的国内需求的扩张、科技的进步,使产业结构的演进总体上比发展中国家更为迅速而先进。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后续服务贸易领域多边协议的签订,建立了服务贸易开放的基本框架和准则,为服务贸易的开放建立了重要基础。经过长期谈判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具有历史性的重要意义。
服务贸易的区域开放,是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力量。区域服务贸易的开放比多边开放处于更高的层次,谈判达成的自由化协议所涵盖的服务部门范围也比多边协议更为宽广,成为推动服务贸易开放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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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单边、区域及多边开放
二、服务贸易单边、区域和多边开放的选择
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可以有两种基本选择:自主开放或协议开放。自主开放即单边开放,经济体自主决定对外开放的领域和程度。协议开放则指在区域内或国际上,通过签订区域或多边条约的形式决定共同开放的形式、领域、进程和措施,推进区域和多边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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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单边、区域及多边开放
(一)服务贸易的单边开放
服务贸易自主的开放也即单边开放,具体而言,乃指经济体根据本及竞争力状况,自主决定服务贸易开放的部门、进度和程度,而无须与其他国家进行协调和磋商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
可以更大程度地照顾到本和各部门竞争力状况,量体裁衣地制定出适合自身需要和发展阶段要求的对外开放战略和措施。
从经济效率来看,单边开放具有最大优越性。减少贸易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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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单边、区域及多边开放
(二)服务贸易的区域和多边开放
区域性的服务贸易规则作为有关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的一部分而普遍存在,并且处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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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单边、区域及多边开放
区域与多边协议下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各具优势。与多边开放相比,区域开放所具有的优势在于:首先,区域服务贸易的开放谈判由于能更好地避免“搭便车”影响,谈判方往往发展水平更接近,而更容易协调其立场和利益,进而更具达成一致结果的可能;其次,从区域服务贸易开放的执行效果来看,在区域内而不是世界范围内实行某些服务业的集中管理也更为可行,使服务贸易的开放也更可能进入更深层次;再次,通过服务贸易区域内的开放,更可以凝聚地区服务业发展力量,从而增加本地区在多边谈判中的砝码和谈判能力,制定有利于本地区的服务管理规则,也使参加方更具推进区域服务贸易开放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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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服务贸易的单边、区域及多边开放
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明显比多边谈判达到了更高的阶段。它表现在:

⑴在GATS中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不是一般义务;而在很多区域协定中,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则是一般义务,这是一个本质意义上的差别。
⑵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下,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适用的部门都是通过谈判后作为“肯定”清单列出;而在CER和NAFTA是以“否定”清单的形式加以剔除,即原则上适用于所有领域,除非特别指出。
⑶对于不适用规则的类似于“祖父”条款,GATS是以否定清单列出;而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则一般更具透明度,并敦促各方明确所有不适用的范围和部门。
⑷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所覆盖的部门数量一般远远比GATS和多哈回合谈判中的部门数量多。
⑸区域服务贸易的开放一般会达到更高的层次。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非歧视、相互承认和国际协调。非歧视是指相同的产品应享受相同的待遇,而无论提供者的来源。相互承认和国际协调则是更为高级的自由化要求。相互承认要求不同的体系间互相承认对方制定的标准,而国际协调则要求不同的经济体间制定普适的管制规则体系和使用工具,或制定采用的相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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