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企业员工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职责
1、综合办办公室负责各种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2、公司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由办公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
3、公司对危险废弃物制定管理措施,并进行运行监控。公司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4、各职能部门、车间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危险废弃物。
四、工作内容
1对废弃物分类
 根据废弃物是否有毒有害,是否可回收等特性,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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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毒无害类:建筑垃圾(废木材、废钢材、废玻璃、碎砖块、碎砼块、碎石材等)、生活垃圾、包装纸箱等。
有毒有害类:废塑料桶、瓶,废油桶、废灭火器、废工业棉纱、油手套、废油等;复印机废墨盒和废粉、打印机废硒鼓等。
2 对废弃物排放的收集、管理、处理
可按有无回收利用或出售价值分类;对于建筑垃圾,可用于铺路或运往环保部门指定规划的固定场所集中堆置。对于生活垃圾类的废弃物,经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处理。对于有回收利用和出售价值的废物,如包装纸板等,各部门单位、车间产生的此类废弃物,统一收集运送至公司一般废物堆放点,由办公室统一出售至合法的废品回收站处理。
,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公司设定的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公司设定办公室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