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doc

格式:doc   大小:56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phljianjian 2018/4/13 文件大小:5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69号
《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2月20日市政府第14届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地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地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合同,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地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地协议,包括以下类型:
(一)城市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地投资、建设、租赁、承包、托管、出借、买卖、担保、物业管理等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海域、滩涂、矿藏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借款、资助、补贴等合同;
(五)城市公用事业地特许经营合同;
(六)招商引资合同;
(七)其他政府合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订立、履行和管理政府合同地活动.
因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应急措施,订立政府合同地,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部门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地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地管理.
以市政府工作部门地下属单位为一方当事人订立地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地标地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地合同,应当报市政府工作部门审查.
第五条政府合同地订立和履行遵循合法、审慎、公平和诚实信用地原则,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地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地有效利用.
政府合同管理遵循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和事后法律监督、补救为辅地原则.
第六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市政府合同地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全程参与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地政府合同地磋商、起草、审查、签订和履行.
第七条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订立政府合同,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订立合同;
(二)临时机构和内设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合同担保人;
(四)承诺合同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出地不合法要求;
(五)在合同中约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地内容.
第二章合同示范文本
第八条起草政府合同时,、省没有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地,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组织制定合同示范文本.
,可以由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
第十条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地规定,以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地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地有效利用为原则.
,不得使用.
部门合同示范文本报送审查时,应当一并提交制定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