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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文件
宣财字〔2015〕33号

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
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测算的可用财力,结合你单位上报的《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报表》,本着“公平、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经过认真审编,现将你单位2015年部门综合预算予以批复(详见附表),并就2015年部门预算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宣化区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5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预算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整合,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坚持民生优先,努力保障“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和生态环境改善
等重点支出。坚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管理和运行成本,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深化绩效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落实预算公开,促进政府财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以下原则:
――依法理财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执行新颁布的《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绩效目标管理及收支范围和内容等要求,根据自身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预算。
――保障重点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合理安排,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深化财政资金绩效理念。项目支出根据财力情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按项目轻重缓急和资金使用绩效高低,有保有压,量力而行。
――统筹安排、综合预算原则。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支脱钩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财政预算内各项拨款、财政预算外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全额编入部门预算,确保部门收入预算的完整性,按照先个人、后公用、再项目的顺序统筹安排各项支出。
――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树立勤俭办事和“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等“三公”经费支出。
二、批复部门预算的数据来源和相关项目说明
(一)综合预算指标数据来源依据及安排顺序
1、对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支出项目中属人员工资性支出,按国家规定工资项目以2014年10月底人员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中各单位的实有人数及应发工资数为基数核定;单位负担的职工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养老统筹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按照我区统一规定范围和标准计算核定;离休部分包含离休人员增发1-3个月工资和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金。日常公用支出按照《宣化区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分项定额标准》和2014年10月底单位在职人员数(不含离岗人员)、政府批准车辆编制数及公用取暖面积等核定。
2、对于财政差额补助预算单位,按照其编报的《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建议收支计划报表》中收入计划和财政补助数额,按照轻重缓急顺序首先用于满足个人经费支出,其次安排必需日常公用支出,如还有结余再安排项目支出。
(二)2015年部门综合预算指标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1、为减少资金流转环节,保证单位个人部分经费不被占用,对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实行财政代扣,由支付中心统一汇缴。
2、在个人和公用支出项目中,离休人员增发1-3个月工资、个人集中供热补、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金以及公用取暖费、报刊费、房屋租赁费、维修(维护)费等属于一次性支出,根据预算单位需要统一安排拨付。
三、部门综合预算执行中的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要全面了解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做到早谋划、细安排,做好全年收支的统筹安排
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详细了解各类支出项目及金额,分清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经常性支出和一次性支出,根据经费指标及时制定本单位收支计划,努力做到财政资金使用的稳定、均衡,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经费断炊现象。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方针,强化预算的约束性,严格预算支出顺序
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各单位在资金安排上严格按照先人员工资、再正常公用的顺序;对于部门预算已经核定的各项支出,特别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进行克扣、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