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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案例分析.docx

上传人:mh900965 2018/4/20 文件大小:1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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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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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工程安全案例分析

班级: 房建13-4
姓名: 王涛
学号: **********
案例背景介绍
2012年9月13日13时10分许,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以下简称“东湖景园”)C区7-1号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东湖景园项目位于东湖风景区东湖村,分为A、B、C三个区,2011年5月18日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C区地块(60亩)为东湖村集体土地,至事故发生时尚未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转用和供地手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湖北省重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武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14日,省政府成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省安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住建厅和省质监局等单位人员参加,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7名专家参与现场勘察取证、技术分析等工作,并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和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事故施工升降机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综合分析,查明“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时,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和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螺栓有效连接,而右侧(受力边)两个螺栓的螺母脱落,无法受力。在此工况下,事故升降机左侧吊笼超过备案额定承载人数(12人),承载19人和约245公斤物件,上升到第66节标准节上部(33楼顶部)接***台位置时,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造成事故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顷刻倾翻,并连同67-70节标准节坠落地面。此外,出事电梯已经散架,但电梯的登记使用牌依然完整,上面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电梯至今已经超期运行多日。
经调查认定,在该起事故中,有多家单位负有责任。


本案讨论目的
近几年,高层建筑施工电梯使用越来越普遍,但由于产品安全性能与一般载人电梯有一定差距,施工现场工作环境较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能力不足,致使设备经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对于施工电梯而言,是施工现场唯一能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不当极可能造成梯笼(亦称轿厢)坠落,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因此该设备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本案讨论过程
问题一:事故发生时尚未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转用和供地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有两种情况。
涉及“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供地方案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征用土地方案时一并批准。有四种情形:
①征用集体农用地,由国务院批准农转用,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供地方案在批准征地方案(实质上是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②征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