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总工办、一通三防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1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分管领导要掌握公司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
(2)制定和修改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总工办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调度室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总工办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内容含第一部份: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第三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安监处负责对各个场所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总工办。
7、工会负责宣传、维护职工及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收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女工四期保护、女工结婚、分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8、综合科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告知新进人员其作业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9、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三、职业病防治管理
1、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1)所有巷道的施工,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职业病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设竣工,需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2、各施工队在有毒物品产生或存在的作业场所施工作业时,按照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3、煤矿常见的的职业病:
矽肺、煤工尘肺、水泥尘肺、一氧化碳中毒、氮氧化物中毒、硫化氢中毒、二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硫中毒、氨气中毒、职业性噪声、井下工人滑囊炎、电光性眼炎等。
4、应按照规定向作业工人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