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浙江林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4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浙江林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mh900965 2018/4/22 文件大小: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浙江林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1
浙江林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力支付学杂费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费减免申请对象:
本学年在我校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本科特困生或因家庭意外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生。
第二条学费减免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以来未受过警告(含)以上违纪处分;
2、学****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学年学****成绩列全班前70%,且成绩合格;
3、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4、原则上需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
5、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
第三条学费减免等级及额度:
特困学生的学费减免根据申请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减免和二等减免,分别减免2800元和1800元, %,%。
第四条学费减免的申请、审批程序:
1、学校在每年的11月份开展学费减免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据实填写《浙江林学院特困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的两级证明复印件;
2、由班主任或导师主持班级的特困学生学费减免推选工作,负责组织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对申请学生的经济情况、生活水平及在校表现进行考查的工作,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学费减免推荐名单及减免等级,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3、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及班主任、导师意见,按照审批原则,确定减免名单及等级,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处备案;
4、学生处将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等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三天,同时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受理学生投诉,无异议后,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及等级,统一发文公布;
5、计财处根据发文减免相应学生的学费,如有申请缓缴学费的先抵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