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宅建设合同
民房建筑承包合同
委建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待建民房概况
1、建房地点:本合同建房位臵为。
2、房屋类型:普通层民房,可附房屋设计图或参照乙方样板房。
3、房屋面积(允许实际误差± %):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平方米;二层为平方米;三层为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清工。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房屋面积按每平方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一层工程款为元;二层为元;三层为元。
2、一层石基础完成甲方支付乙方该层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十,一层主体完成甲方支付乙方该层工程款的百分之八十,内外粉刷完成后三日内,甲方全额付清该层工程款(其余楼层付款方式与一层相同)。
第四条:工期
工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房屋主体以及内外粉刷质量符合一般民房建筑质量,以适合日常安全居住为准。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以便乙方修正。
2、因乙方施工不善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修正,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责任概与乙方无关,若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
由甲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
第七条:房屋验收交付
房屋整体施工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付,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对房屋进行验收,房屋验收合格,甲方签订房屋验收合格材料并结清工程总价款,乙方交付房屋。甲方拖延验收超过一周的,视为房屋验收合格;甲方未经验收手续对房屋提前使用的,视同房屋验收合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滞纳金为元。
2、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 1 %加付滞纳金。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迟延付款达一周的,乙方有权停工,迟延付款达半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迟延付款而使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工程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为年。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房屋建设合同
房屋建设合同
甲方: (房屋修建方)
乙方: (房屋承建方)
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两间三层房屋修建工程,具体协定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劳务、技术、钢架、模板等建筑生产工具),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砖块、沙石、石灰粉、水泥、钢筋等建房材料)。
二、承包价格:工价为元/平方米,其中地面砖,室内墙面砖、楼梯砖、房面领条方水工费甲方另付。
三、付款方式:主体每修建一层后预付该层建筑面积的55%,在工程完工经按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有工程款总额的40%,剩余15%的工程款质做为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房屋无修建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
,保证三通:通路、通水、通电。
(乙方提前两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单,特殊材料提前),并修建工程全过程监督和指导义务,有义务纠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
五、乙方责任
,自觉接手甲方监督和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和降价施工质量要求。
,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随意破坏浪费,并严把工程质量关,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施工疏忽和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从双方约定开工日起,乙方须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并尽可能提前完成,雨天险(连续下雨三天为雨期)除外,延期一天按总价格1%从工费中扣除。
,乙方应充分注意安全,如出现不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具体施工内容和质量要求
。所有房屋主体墙均为“二四墙”,具体结构为砖混结构。
,外墙面用水泥砂浆,内墙面用水泥砂浆粉刷压光后再上白灰。
,灰浆填充实在,墙体垂直误差不超过3公分,粉刷后墙面平整误差不超过3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