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二)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四)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校长或者幼儿园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②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④必须为学校或者幼儿园的在编人员。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②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③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④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五、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
各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幼儿园)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及上报教办室。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