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40升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7—0050
询价通知书
采购人: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40升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ZCGS2017—0050
各潜在供应商:
受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240升塑料垃圾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采购需求
:240升塑料垃圾桶。
:1000只
:
(1)容积:240L    规格尺寸(长×宽×高):715×580×1070 mm(±5mm)。
(2)材质:桶身桶盖采用进口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5年。
(3)桶身净重量(不含桶盖、轴、轮等):≥12kg (±),单盖子≥ ,整体重量≥。
(4)桶体壁厚:≥ ,桶顶部外沿和两侧加强筋厚度≥9mm,顶部外沿每边设纵向加强筋不少于3条,桶身与把手连接设纵向加强筋8条,桶盖厚度:≥,桶底厚:≥9㎜。
(5)采用2个销子连接桶盖与桶身,插销为共聚PP料一次性注模成型长销子,尺寸≥21mm。
(6)轮轴为插入防盗式结构,实心轴采用45#中碳钢,实心轴,表面电镀锌防锈,防锈时间为10年。
(7) 滚轮为橡胶材质外轮、聚乙烯材质内轮的实心轮,橡胶外轮直径≥200mm,承载力不小于 150kg。
(8)桶身四面有凹凸面加强设计,垃圾桶底部配有14个耐磨钉。
(9)产品具有耐酸、耐碱、耐腐蚀的性能,正常工作温度为-40℃~+65℃。(10)垃圾桶背面下方注塑一体成型提手装置(长度≥13cm),使得工作人员在垃圾桶负荷工作的情况下,仍能轻松翻到垃圾桶。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黑点、杂质、气泡和裂纹。正常使用5年内,垃圾桶不产生变形或开裂。
(11)颜色:草绿色
、标准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标准》,标准号:CJ/T280-2008。
备注: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本询价函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如有虚假响应,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相关处罚。
2、本项目为一整包,投标总价为人民币2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总价限价或单项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采购内容;
。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备)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服务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并在投标文件中应就相关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给予说明。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质量检测合格,所投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运送、测试(如有)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或未按通知书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