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购销合同附加协议
随着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应总部要求现对产品品项进行重新规划,特对2017年12月30日签订的经销商《购销合同》第五条款中(第一、第三、第五条)、第六条款中(第一、第四条)及附件《经销商管理制度》第四条款中(第一、第三条)作如下补充修改说明:
1、原《购销合同》中第五条款中的第一条、第三条修改为以下1。
1、1.
2、1.3。
1.1a、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完成向甲方购买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蒙牛白奶产品的购货任务;(月单品任务量分解见附表一)
b、乙方完成当月购货任务,可享受甲方给予的返利。(见返利表如下)
1.2a、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完成向甲方购买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蒙牛乳饮料产品的购货任务;(月单品任务量分解见附表二)
b、乙方完成当月购货任务,可享受甲方给予的返利。(见返利表如下)
1.3a、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完成向甲方购买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蒙牛儿童奶产品的购货任务;(月单品任务量分解见附表三)
b、乙方完成当月购货任务,可享受甲方给予的返利。(见返利表如下)
2、原《购销合同》中第五条款修改为以下1.4。
1.4乙方在全年正常销售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实行季度指标奖励和年终综合评比奖励。(见下表)
3、原《购销合同》中第六条款中的第一条修改为以下1.5。
1.5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上报第一个月的订货计划。此后,乙方应在每月10
日向甲方上报下月订货计划:
a、白奶计划量不得低于合同任务量的95%,否则视为无计划,不予发货;未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视为次月无要货计划,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付。
b、儿童奶、乳饮料每月计划量不低于合同任务量的80%,否则视为无计划,不予发货;未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视为次月无要货计划,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付;乙方每月实际完成任务量低于计划任务量80%的一个百分点负激励500元;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原《购销合同》中第六条款中的第四条修改为以下1.6。
1.6甲方在每月月底对乙方订货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a、白奶具体考核条款:如果乙方每月订货计划不低于合同单品分解计划任务量的95%,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回复量(分单品、分旬)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