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CS
A 12
DB3302
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
DB 3302/T XXXXX—2015
特色客栈等级划分规范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for Chinese Inns
2015 - XX - XX发布
2015 - XX - XX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宁波市旅游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等级划分 1
5 类型分类 2
6 等级标识 2
7 服务要求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特色客栈的基本要求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特色客栈的品质要求 7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特色客栈的特色要求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特色客栈等级申请表 10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波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宁波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思迈特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饭店业协会、宁波市江北区旅游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励永惠、杨雄鹰、董聘怡、应专平、熊国铭、蔡伟杰、傅航、鲍文君。
特色客栈等级划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色客栈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等级标识、等级划分、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住宿服务的客栈,包括旅社、旅馆、民宿、庄园、宅院、驿站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规模较小,客房数量较少,配套设施不多,提供有限服务项目的小微型住宿设施。
具有与众不同的自然、人文特色,设计风格鲜明,能给宾客带来特殊体验的客栈。
等级划分
特色客栈等级划分的条件包括基本要求、品质要求和特色要求:
基本要求规定了特色客栈在基本条件方面的必备要求;
品质要求规定了特色客栈在产品与服务方面的质量要求;
特色要求规定了特色客栈在风格特征上的不同要求。
得分规定
特色客栈等级划分的得分应满足表1的规定。
:特色客栈等级划分的得分规定
划分条件
特色客栈
一叶级
二叶级
三叶级
四叶级
五叶级
基本要求
达标
品质要求
-
≥60分
≥65分
≥75分
≥85分
特色要求
-
-
≥60分
≥70分
≥80分
5 主要类型
自然风光型
自然风光型客栈应位于或临近水滨、山间、田园、温泉等具有景观优势的区域,室内有观景区域及赏景设施,户外有游憩设施及体验项目。
历史文化型
历史文化型客栈应位于或靠近古城、古镇、古村、古道、古街区,建筑外形或内部装修具有一定的历史特征,能够体现特定的传统文化。
民俗风情型
民俗风情型客栈应集中体现特定的民风民情,功能布局或装饰布置体现特定的风俗****惯,家具及用品体现一定的风情特点。
主题体验型
主题体验型客栈应有与主题相适应的系列专用设施设备及用品,空间设计或设施设备满足开展主题体验活动的需要,综合体验效果显著。
其它类型的客栈应与客栈实际定位相符,要求风格独特,对目标顾客具有较强吸引力,顾客认可度较高。
6 等级标识
特色客栈分为五个等级,即一叶级、二叶级、三叶级、四叶级、五叶级,最低为一叶级,最高为五叶级,叶级越高表示特色客栈的等级越高。
标识
特色客栈标识由马头墙与香樟叶构成,用一枚香樟叶表示一叶级,用二枚香樟叶表示二叶级,用三枚香樟叶表示三叶级,用四枚香樟叶表示四叶级,用五枚香樟叶表示五叶级。特色客栈的标识用江南民居的马头墙结合宁波市树香樟树的树叶表示,意蕴传承历史传统、体现地方特色、创造生活情趣、提供文化体验。
标识使用
客栈正式开业六个月后可申请评定等级(申请表见附录D),经评定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特色客栈标识。
特色客栈标识的使用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四年到期后应重新评定。
评定等级后,如特色客栈营运中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其所属等级应立即取消,相应等级标识不能继续使用。
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