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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G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0081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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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G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0081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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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G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0081024).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CFG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一标段五工区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区境内,里程为DIK55+~DIK60+978段的施工任务,,主要为路基和站场工程,全段北临既有京山线,属于既有线施工或临近既有线施工。
根据设计,本工区全管段的地基处理基本上采用CFG桩,CFG桩工程量大,使用施工机械多,靠近既有线施工,既有京山线列车流量大车速快,CFG桩施工安全隐患大,且一旦钻机倾覆侵入既有线,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CFG桩施工的安全,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一、施工准备
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对于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3、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
4、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绝缘手套等),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专车运输,有专人指挥。
6、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在路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限速
”标志,必要时应有专人指挥交通。
7、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8、施工中应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掌握大风、气温、风沙、雨情、水文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9、临时房屋、临时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应避开不良地质处所,应修建在常年洪水位以上,并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以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10、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11、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闲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施工机械
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国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③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的能力;
②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动转;
③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⑤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②在电杆符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或在电杆画警戒色警示;
③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有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它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起吊: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吊索或附件捆绑不牢时、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重量不明且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掉,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和悬挂零星物件;
⑤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三、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使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