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南岗区清滨路棚改项目(清滨花园)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建工海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7月
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按国标填写。
——指项目投资总额。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南岗区清滨路棚改项目(清滨花园)
文件类型: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岗区清滨路棚改项目(清滨花园)
建设单位
黑龙江省建工海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于立涛
联系人
王涛
通讯地址
南岗区宣化街181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150000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52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030
总投资
(万元)
31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0月
建设项目简介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南岗区清滨路棚改项目(清滨花园)(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黑龙江省建工海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在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理位置
拟建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清滨路、和兴三道街及水院小区的围合区域。项目北侧隔和兴头道街为居民区、西侧隔清滨路为居民区、南侧隔和兴三道街为居民区、东侧为水院小区(居民区)。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规划图见附图2。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及教育科研用地。,。,,㎡,商服、。,绿地率30%,。用地范围内建设5栋楼,其中2栋为43层商住混合楼(1-2层裙楼为商服)、1栋9层商住混合楼(1-2层裙楼为商服)、1栋5层教育科研办公楼、1栋12层教育科研办公楼。项目设计住宅户数691户,总人口2073人。,停车泊位560个,其中地上180个,地下380个
。1个垃圾转运间。水泵房、换热站、配电室、地下停车场的风机均位于地下停车场内1层独立设备间内,地上为绿地,远离住宅楼建设,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见表1。
表1 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及教育科研用地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上
住宅
阳台
公建
教育科研办公
容积率
建筑密度(%)
22
绿地率(%)
30
绿地面积(平方米)
停车泊位(辆)
560
地下380
地上180
建筑限高(米)
150
地下(平方米)
公共设施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