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停车场承包租赁合同
篇一:地下停车场租赁合同
年租金按10%增长,第三年租金也按10%增长,三年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增长租金。
2、本合同约定租金中已包含:广告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乙方不再另行缴纳。
3、乙方在装修完工后向甲方缴纳押金20000元,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结清相关费用,由甲方无条件退还。
4、本合同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
四、地下停车场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地下停车场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地下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地下停车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地下停车场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租用该场地用于汽车清洗、美容、保养、维修以及饰品的销售。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该场地结构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装修装饰。
4、租赁内,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对该场地的装修装饰费用及营业损失,标准按照权威机构的认定价格计算。
5、乙方在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后,书面通知乙方进场装修。甲方承诺自书面通知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60日为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算租金,乙方所交租金顺延60日。
五、地下停车场的转让与转租
租赁期间,如乙方经营困难,难以维持,需要转租或转让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如同意乙方转租转让行为,应与第三方续订租赁合同或单独签订租赁合同。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甲方必须提供该地下停车场的水、电以及下水道的排水通道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提供给乙
方在车库外打广告的位置,不另外收取广告费用。
3、甲方应保障从蟠龙大道至该地下停车场入口路段的畅通,不得妨碍进出乙方经营场所的车辆,甲方(包括保安)不得找任何借口阻拦或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以本合同总租金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的违约责任。
5、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以本合同总租金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收回该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动地下停车场结构或损坏地下停车场。
8、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地下停车场进行违法活动的。
9、乙方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桐梓县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特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篇二:停车场租用协议
租用临时停车场的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租用乙方停车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1、乙方无偿提供其位于广汉市东莞路二段临路侧的停车场给甲方使用。使用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在甲方使用停车场期间,停车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卫生管理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3、甲方因使用乙方停车场,需要对乙方停车场目前状态需要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对使用结束后需要恢复部分明确约定。
由甲方负责临广汉市东莞路二段侧停车场进口现有挡板拆除,使用结束后须恢复。
由甲方负责场地内杂草清除。
停车场入口场地整理由甲方负责。
其他事项:
4、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场地内隐蔽管线走向及注意事项。因乙方未尽告知义务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乙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
等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日月
篇三:停车场地租赁协议书
停车场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租赁车位:甲方停车场内车位;
二、租赁期限: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止。
三、承租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租金为1000元/月,(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2、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缴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