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
文档名称: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66KB   页数:2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分享精品 2018/5/2 文件大小:6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沁水峪煌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安全科牵头负责煤矿“三违”工作,并具体负责矿井管理人员制止“三违”行为的管理。负责对制止“三违”情况登记在册备查。
第三章相关要求
第四条煤矿各级领导要严格按照矿井下井带班表进行带班,深入一线指挥生产,并严格对“三违”行为进行制止,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第五条煤矿相关人员查处的“三违”必须在一天内报安全科统一登记、存档。煤矿必须本着“”惩防结合、教育他人”的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严重“三违”要在全矿予以通报。
第六条“三违”登记台账保存时间为一年。
第四章违章行为分类
第七条“三违”根据情节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轻微三违。
第八条煤矿“三违”分类标准见附件。
第五章考核
第九条集体违章对负责人罚款1000-3000元;严重违章对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一般违章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罚款5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三违”分类标准
一、采掘部分
(一)严重“三违”
1、进入煤帮构顶作业未设专人观察的责任者;
2、违章进入采空区者;
3、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无施工措施的责任者;
4、工作面空顶作业或超控顶作业的责任者或组织者;
5、工作面有冒顶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强行作业者;
6、锚杆、锚索的预紧力和锚杆的扭矩达不到设计要求,又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责任者;
7、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堵塞严重而继续生产者;
8、掘进巷道打注锚杆不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者;
9、用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输送机、皮带机牵拉、顶推、拖吊其他设备、物件的责任者;
10、综采工作面割煤过程中从煤壁侧进入工作面者;
11、顶板破碎带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责任者;
12、巷道开口处不适用点柱临时支护者;
13、其他认为性质严重的“三违”。
(二)一般“三违”
14、单体液压支柱支设时,相邻支柱间未设防倒装置者;
15、回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操作者;
16、采煤工作面出现一架失效支架,不能有效支撑顶板,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处理者;
17、煤壁伞岩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者;
18、没有采取有效支护措施进入煤壁作业者;
19、工作面调架时不按规定支护顶板者;
20、巷道支护损坏未及时修复者;
21、采掘工作面支护前未进行敲帮问顶者;
22、未按作业规程进行支护者;
23、工作面任意割顶、割底者;
24、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责任者;
25、炮掘架棚工作面未按规定设置防崩倒装置的责任者;
26、工作面连续出现三架漏液或失效的超前支柱而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者;
27、超前回棚、回柱的作业者;
28、放顶不按规程规定操作者;
29、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距离超过规程规定,而没有及时永久支护者;
30、锚杆、锚索间排距和角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
31、利用顶帮永久支护锚杆起吊设备、材料的责任者;
32、未闭锁溜子进入煤帮作业者;
33、未停机而在工作面端头回柱或者移动端头支架的作业者;
34、液压支架手把未及时复位者;
35、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架间空顶距离超规定或液压支架距煤柱距离超规定,没有采取支护的措施者;
36、掘进巷道未按规定铺、联网者;
37、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
(三)轻微“三违”
38、架棚操作时缺少背板或松动的责任者;
39、未停机而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者;
40、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
二、运输部分
(一)严重“三违”
41、扒皮带、扒车、蹬钩头、坐刮板输送机者;
42、斜巷运输超挂车者或不挂绞车绳放飞车者;
43、斜巷处理车辆掉道没有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者;
44、斜井(巷)超过12度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运输的责任者;
45、斜巷使用不合格钢丝绳或绳头者;
46、使用联接不完好的矿车运输者;
47、擅自拆除防跑车装置或认为造成防跑车装置失效者;
48、绞车地锚或压、戗柱出现松动、失效继续运输的直接责任者;
49、用皮带或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者;
50、没有信号或不打信号开车者;
51、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四超”车辆没有按规定运输者;
52、运输大巷与各支巷口的道岔使用后未及时复位的责任者;
53、刮板输送机链条链接不使用紧链器者;
54、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设不合格的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