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2年度广州博桥教育咨询服务公司带编教师招聘公告
一、选聘方式:编制内录用,经用人单位现场笔试或面试,合格后即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工作地点:广东省内公立中学。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与应聘的职位一致。
4、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证书。
准入条件:
(一)非珠三角县属普通初、高中教师(年薪3-5万)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国家统招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0、2011年毕业的往届生。)
(二)非珠三角市属重点初、高中教师(年薪4-6万)
1、“211”工程院校或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国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0、2011年毕业的往届生)
2、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
(三)珠三角县属普通初、高中教师(年薪5-8万)
1、“211”或“985”工程院校或省级重点全日制国家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0、2011年毕业的往届生)。
2、应聘英语专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全测试专业八级以上证书。
3、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四)珠三角市属重点初、高中教师(年薪8-12万)
1、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211”或“985”工程院校全日制国家统招师范类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3周岁。(含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0、2011年毕业的往届生)。
(2)应聘英语专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全测试专业八级以上证书。
(3)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2、在职教师:
(1)中学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国民教育重点大学全日制国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在县(市、区)级完全中学或高级中学连续任教6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称号;
②已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招聘专业、人数及职位性质
就业区域
学历
专业
需求人数
专业
需求人数
职位性质
非
珠
江
三
角
洲
本
科
思想政治教育
5
生物科学
20
事业编制
汉语言文学
20
音乐学(主修舞蹈或钢琴)
10
事业编制
数学与应用数学
25
体育学(主修球类或田径)
10
事业编制
英语
20
美术学
10
事业编制
物理学
25
计算机
5
事业编制
化学
15
学前教育
5
事业编制
地理科学
30
小学教育
5
事业编制
历史学
20
教育心理学
5
事业编制
硕
士
研
究
生
语文
15
生物
10
事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