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前言
本标准参照了美国木材防腐协会AWPA Standard A4-04标准和英国标准BS EN 351-2:2007、BS EN
212:2003、BS EN 1014-1:1995、BS EN 1014-2:1996及澳大利亚AS/:2006 等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镇忠、喻迺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防腐木材及木材防腐剂抽样方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腐处理木材(包括防腐锯材、圆木、木制品)和木材防腐剂取样的总体要求以及防腐处理木材及木材防腐剂的抽样方法、抽样程序、样品装封和标识、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对取样报告的要求。
应用本方法采取的试样,适用于以检验该批防腐处理木材的渗透度和载药量及木材防腐剂的质量为目的取样。
附录列出了辨别针、阔叶材心、边材的方法以及测定防腐处理木材含水率的方法。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4019 木材防腐术语
术语和定义
接受质量限 acceptance quality limit AQL
当一个批次被提交验收抽样时,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批 lot
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防腐木材或木材防腐剂包装。
批量 lot size
某批中产品的数量
样本量 sample size
从选定批中取得的样品数量。
批的选择
所选批应具有代表性;当该批中包含不同工厂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时,选取的样本应能代表各个工厂的产品;
同一批产品不应包含不同规格的产品;
批的选择应同时考虑到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
防腐处理木材取样
用于取样的木材在该批产品中,在树种、规格、含水率和心、边材比例等方面,应具有代表性。除非特别说明,应任意选取整根防腐处理木材作为一个样本。但是,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随机选取若干根半截防腐处理木材作为一个样本。
这些半截木材在该取样批中随机分布,并具有代表性;
针叶材的端头用非渗透性油漆进行了涂刷;
;或者一端用非渗透性油漆进行了涂刷,;
如果测定载药量和渗透度能利用一份样品完成,原则上每个样本只取一份样品。否则应取两份样品分别用于测定载药量和渗透度;
在对防腐处理木材取样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如果防腐处理的目的是预防钻孔生物的侵害,应选用较易受侵害的树种作为样本,这样才能真正反映防腐处理的效果。
可见缺陷如木节、裂缝、应力木等,会影响防腐处理效果,尤其在作为结构材使用时应予以考虑,所以在取样时应避开木节等可见缺陷。
当取样的批里包含几个树种时,应适当考虑最难被浸注处理的树种。
如果测定某批次防腐处理木材的平均载药量时,应适当考虑心、边材的取样比例。
当直接从防腐木结构上取样时,应确保取样后不会导致结构件的强度降低或影响木结构的完整性。
如果从经过防腐处理而又经过油漆或胶合等二次加工的木材上取样时,或者防腐处理木材表面已被污染时,必须去除油漆或胶粘剂等,以保证分析结果不受外来物质的干扰。
取样前应根据可接受质量限(AQL),制定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3是常用的抽样方案。表1列出了S-3抽样方案要求的从一定批量的样品中应抽取的样本量,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最多样品数。具体采用哪个检验水平应由抽样单位确定。如果所抽取的样品将用于关键的结构件时,应适当降低可接受质量限和选用更严的检验水平。
特殊检验水平的S-3条件下的抽样方案
批量
可接受质量限(%)
1
4
10
15
25
16-25
13/0
3/0
5/1
3/1
3/2
26-50
13/0
3/0
5/1
3/1
3/2
51-90
13/0
3/0
5/1
5/2
5/3
91-150
13/0
3/0
5/1
5/2
5/3
151-280
13/0
13/1
8/2
8/3
8/5
281-500
13/0
13/1
8/2
8/3
8/5
501-1200
13/0
13/1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