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文本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为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海口市改革开放和体制创新,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鉴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1988-2005)》即将到期,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规划修编背景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发展战略思想。
,促进海南经济发展,提出了“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的区域发展新思路。
“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提出了“突出沿海,开发沿江,提升中心,拓展两翼,带动腹地”的城市发展战略。
,原海口、琼山两市合并。行政区划调整标志着海口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规划指导思想
“五个统筹”原则,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提高构建海口和谐社会的能力。
,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并加强中心城市的各项经济功能。
、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4. 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工程地质条件对城市发展建设的综合影响,以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生态省建设为方向,保持并提高海口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 突出表现海口生态环境优势,增强海口热带滨海城市景观风貌特色。
6. 加强与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南省各部门行业规划、海口市“十一五”规划思路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紧密衔接和相互协调。
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关于同意修编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
7.《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8.《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9.《琼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规划期限为 2005年—2020年
近期 2005年—2010年
远期 2011年—2020年
远景 2020年以后
本次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海口市行政辖区,包括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
确定上版规划的老城组团以及文昌市的铺前镇为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区。海口市城市发展建设应与协调区相衔接。
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本规划由海口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城市发展总目标
把海口建设成为经济实力最强,服务设施最优的海南省经济中心城市,拥有一流生态环境的热带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和理想居住地,国际知名的绿色生态城市。
城市发展阶段性目标
到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30亿元,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人民生活富裕,提前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成为中国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最佳的城市之一。
到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90亿元,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的优势更加突出,初步建成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以热带滨海风光为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市。
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在旅游业、热带农业、新型工业、航空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等方面形成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格局。
,大力发展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商贸流通、旅游服务,快速提升海口对全省的综合辐射带动作用。
,继续推动马村港集装箱枢纽港区和老城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