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小型企业用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车辆调度员负责管理和安排使用,保证工作用车。
第二条公司有关部门用车,应事先通知车辆调度员,以便及时派车。
第三条各分公司业务用车不准到总公司要车,要自行内部协调解决,特殊情况由分管副总直接向总公司申请。
第四条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在工作任务比较紧急,路程在五公里以上,乘公交车不方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派车。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其他员工需派车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方可派车。
第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派车,公司车辆安排不开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出租车票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审核,方可报销。
第七条驾驶员实行出车记录,按里程表记录行驶里程,车辆耗油、维修、保养严格按里程考核费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实行“三定”原则,即定人、定车、定职责。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无关人员驾驶,特别是厂长、经理,严禁私自开车。
第九条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给车辆调度员报用车计划,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第十条外单位借车,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三防措施。
第十二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做出维修预算,报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车辆的年检、审验、营运证、养路费等手续。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有关情况详细登记,掌握情况,控制开支。
二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划,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车、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时,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