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需方【甲方】:哈希斯热流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产品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生产或加工某些产品(“分流板”、“组件”或“其他零件”),具体委托生产或加工的产品以《委外加工单》为准。
二、品质要求及管理
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甲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等。
、标准样品及相关的技术文件组织制造检验,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需方对质量、数量、供货期的要求。相关数据资料和技术文件应予以妥善保存。
、工艺等相关部门对甲方采购的物料及甲方其他外协厂商生产的物料进行检验,并及时反馈相关检验结果及生产中的使用情况
,乙方应在使用、搬运及贮存等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
对于甲方提供的物料在乙方生产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书面报告。
,由甲方重新提供合格材料进行兑换。
,在向甲方交付产品时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以批次为单位,乙方承诺不良品率控制在5%以内,批不良率在5%以上甲方将按照奖罚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关处罚。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加工生产通知单》要求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应交而未交的合同产品加工费的5%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支付乙方加工费时将该批款项直接扣除。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甲方下一次付款时支付。
《委外加工单》所示为准,除因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且取得证明,经甲方查明确为不可抗力者外;
,如未按《委外加工单》所示日期交货,按《委外加工单》所示为准扣20%金额。
:乙方在产品的全过程生产中,如装配、搬运、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过程,应对产品进行防护,以使产品不受损坏。
、验收标准等技术规范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于整机产品,甲方将采取全检的方式验收,对于用于整机的零部件,甲方根据需要采取抽检或全检的方式验收,抽检比例一般为批量的20%。
;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保留整批拒收的权力。
,乙方返工或返修后须经甲方再次确认。
,甲方应在两周内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否则将判乙方的来料为合格。
三、不良品处理
,属于生产工艺及材料问题, 乙方承担返工维修之责;属于甲方开发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