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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我国的执行现状(DOC 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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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我国的执行现状(DOC 论文).doc

上传人:aidoc5 2018/5/8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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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我国的执行现状
摘要: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在我国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它是犯罪和犯罪人的多样性、复杂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对犯罪人的处罚目的等为依据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刑事法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政治目标的回应,它的确立表明我国的刑事政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完善。然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实施还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影响着其功能的发挥。
关键词:现实意义;不起诉权;民意;司法观念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现实意义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在审判实践中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刑事司法的必然要求,是发扬民主与法治、实现公平正义、提倡诚信友爱、增强全社会活力、维持安定有序、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刑事司法活动自身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运用,对于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应当清楚认识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得好,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为我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如果运用的不好,则可能产生相反的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处理具体案件,解决社会矛盾,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正确把握好其所要求的”度”,做到宽严得当,宽严适度,才能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是刑事司法观念与司法形势变化之间还存在不相适应的矛盾。
二十几年来以”从重从快”为主题的严打整治斗争,对执法者的执法价值取向产生了深刻影响,认为严厉打击犯罪仍是办案的首要任务,这种理念根深蒂固,甚至在执行中形成了重打击,轻保护的惯性。长期以来我国过于强调刑法打击犯罪的一面,而忽略刑法对人权的保障功能,重刑主义无论是在立法者还是在一般社会民众中都有很深的社会根基,认为对犯罪行为不严惩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不足以给予人民群众安全感。而现代法治理念要求以人权保障为核心,强调和谐地调和各方权益关系,重刑主义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趋势。但由于受传统刑事司法观念影响,办案人员束缚于传统思维,认为宽严相济仍是一种选择性适用的措施,不存在适用的必然性。实际操作中存在”宁严勿宽”、从宽处理落不到实处等偏差。因为”严”不担风险,”宽”则担打击不力、影响社会治安、有被指责办”关系案”、”金钱案”等风险。所以要努力转变审判人员的刑事司法理念,才能保证在司法过程中切实做到”宽严有据、宽严适度”。
(二)对于不起诉权的限制
对于不起诉权的限制,使得进入诉讼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无法适用宽容处理。对于不起诉案件是否属于错案,在检察机关乃至司法界一直以来存在着争论和探讨,检察机关内部也一直将案件的不诉率的高低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标准之一。这种对不起诉权进行限制的初衷是好的,即为了防止该不起诉权的滥用,但在其发展和适用过程中它的弊端也日益显见,对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限制过大,抑制其功效的发挥,使轻缓刑事政策得不到深入贯彻,而将轻微犯罪人推入繁杂冗长的诉讼程序,对于许多符合法律规定,适用不起诉更适宜、更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案件,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交付审判。有学者指出,”在实际运行中,检察机关的裁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