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联合销售管理制度
为树立项目良好的市场形象,规范绿宸万华城售楼处现场的秩序,发挥联合代理销售的优势,确保销售以及签约指标的如期完成,各代理公司本着公平、公正、互助、互让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各代理公司需严格遵守:
一、销售团队的组成和称呼
销售团队有多家代理公司共同组成。为保持对外一致的形象,在销售现场不再以公司名称来称呼双方,而统一改为A组、B组、C组、D组来称呼,不得出现自称“开发商代理公司”或有贬损他家公司的言语。
二、客户接待条例
(一)接待顺序及原则
开发商管控中心分访人员负责顺序的安排,并负责登记客户信息后,统一配给各组销售人员接待;
销售接待客户顺序以A、B、C、D┉组进行轮序,具体规定如下:
1)各组上岗置业顾问最低指标
每组销售团队上岗置业顾问最低指标为10人,上不封顶;达不到最低指标的销售团队,视为自动放弃当日接电、接访机会,将不参与接电、接访大轮。
2)接电接访顺序
以各组实际具备上岗条件的置业顾问数(不低于10人),进行接电、接访的大轮。
举例说明:A组“上岗置业顾问20人”
B组“上岗置业顾问12人”
C组“上岗置业顾问11人”
D上岗置业顾问10人”
那么接电、接访均以53人为标准进行大轮,各组置业顾问销售机会均等。
备注:
A、以上“置业顾问”为泛指,包括“销售主管及置业顾问”。
B、“接电”特指“销售热线接听”;“接访”特指“前台接访”。
C、“置业顾问上岗条件”以通过销售总监考核为准,并在管控中心备案;凡在绿宸·万华城售楼处每月工作时间少于20天的,视为未上岗,休年假除外。
各组销售团队每日上午8:00前将当日接电、接访销售轮位明细交甲方管控中心备案,否则不予安排接待。
非工作时间非一组相关人员在场,在场小组按以上述顺序为准;如只有一组在场,接待客户(确定为新客户)归属为接待方;
(二)接待轮位制度
1、轮位
新客户:
无论任何其他因素与牵扯的,按照正常轮位原则;
老客户先到场,新客户后到访但未指认,新客户按1)‐A情况执行;
老客户未到场,新客户到访后未指认,新客户按1)‐A情况执行;
客户为老客户的家属,若老客户已超出有效保护期限或新客户是老客户的旁系亲属,则按1)‐A执行;
客户已超过有效期保护期限,则按1)‐A执行;
客户进场后未能明确销售员,或否认曾经致电或到访但后接待客户的销售无法将客户录入系统或录入系统时发现为未超期的老客户,则后接待该客户的销售员应主动将该客户归还原销售员,原销售员所在代理公司补偿后者一个头位;
只要对本楼盘感兴趣,包括咨询商场、商铺、市调(分访前主动明确市调身份除外)、同行或愿意接受置业顾问介绍的来访人员为客户,作为一个接待名额,按1)‐A执行,明调客户由一访负责安排接待。
老客户
客户指认销售员╱代理公司,优先;接待轮位顺序不变。
已成交客户有效期保护期内(认购或签约)和其直系亲属、新客户与老客户同时到场、未成交老客户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且符合客户有效保护期限内,客户未指认销售员╱代理公司但能确定曾经到访且能提供联系方式或姓名并可在资源库进行查询符合客户期限内等的情况,则由原销售跟进,前台轮位顺序不变;
轮空
轮到该组销售人员接待时,不论任何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有人接替岗位,否则取消本轮接待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