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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力量——广西高校创先争优
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区高等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典型示范大行动,选树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弘扬他们克己奉公、率先垂范、吃苦耐劳、鞠躬尽瘁的先进事迹,激发全区广大师生以身边的先锋人物为榜样,努力践行广西精神,以巨大的热情投入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4月在全区高等学校范围内开展“先锋力量——广西高校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为做好评选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在全区高等学校范围内开展“先锋力量——广西高校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旨在紧紧围绕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这个中心,通过选树典型,大力宣传高等教育领域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解放思想,赶超跨越,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同时,通过发动广大师生广泛参与评选活动,把创先争优作为一种理念融入思想、作为一种动力融入工作、作为一种追求融入人生,使创先进、争优秀成为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枫
副组长:秦敬德
成员:黄宇郭连科杨伟嘉白志繁黄雄彪
莫锦荣林宁孙海潮陆燕郑学勤
下设评审委员会和评选活动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委员由自治区高校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组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广西高校十大先锋人物的评审事宜。
评选活动办公室由全区高校创先办的全体成员、信息中心及新闻办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立
“广西高校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10名。主要表彰全区各高校在创先争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共产党员。
“广西高校创先争优特别荣誉奖”若干名。主要表彰全区各高校已经去世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共产党员。
四、评选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全区各高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均可作为评选对象。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认真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信念坚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始终保持先进性,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身体力行影响、带动、团结周围的群众,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具备较强的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密切联系群众中,顾全大局,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群众反映好。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尤其是在维护社会安定、推动经济发展和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
。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顾全大局,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五、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群众投票和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
(3月20日前)。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评选活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部署评选活动工作,建立、完善网络投票系统。
(3月20日—4月1日)。各高校按照本次评选的基本条件,结合实际,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校全体党员干部及广大师生参与推荐本校先锋人物代表活动,确定先锋人物代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照时间节点,将先锋人物代表的推荐表、电子版7寸彩照及4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简介发送至全区高校创先办邮箱(******@gxedu.)。
(4月2日—4月6日)。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高校推荐的先锋人物代表名单,依照评选的基本条件,按照先锋人物代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和先进事迹,审核确定30名广西高校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候选人名单,并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网址/Category_335/)中公布。
(4月7日—4月17日)。各高校组织本校党员干部及广大师生进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专题进行网络投票,从中评选
10名先锋人物。同时,评审委员会亦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30名候选人中评选10名先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