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为规范经销商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营销中心负责经销商的统筹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管理部。
、互惠的原则。
、实现双赢的原则。
、优势互补的原则。
、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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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的专业销售队伍,具有较强的市场客户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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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品牌运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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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持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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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上报营销中心审批。
,应对正在合作的经销商进行评估,确定下一年度合作的经销商。
:各类合同及协议的执行情况、本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合作期间内的信誉情况、现有资金状况、代理品牌情况及合作意向等。
,如确定更换经销商,。
,填写《经销商档案卡》,与其续签合同。
。因市场特殊原因须调整合同版本时,需事先上报营销中心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合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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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批准的合作条款,市场负责人与经销商进行协商。
,销售科详细认真地填写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不得涂改。
,并寄至市场管理部销售科,销售科、财务科审核后,报市场管理部总经理确认。
《合同审批单》一起寄往营销中心。
,将盖章后的合同寄往市场管理部。
,及时交经销商签收。市场管理部财务科同时存档。
,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提供担保。
,由市场填写《经销商信誉额度审批表》,报市管部、营销中心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可给予无担保的信誉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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