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特殊教育专业考试大纲(中学) - 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技巧
一、考试性质
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开性选拔考试,是落实“省考、县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把好教师“入口关”。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果将作为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依据,同时纳入考试总成绩。招聘考试从教师相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聘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考试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面向特殊儿童的教学能力,即考生对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特殊儿童教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
、法规。
,熟悉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法,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和教研能力。
,能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三、考试内容范围
(一)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1)特殊教育与特殊儿童的界定。
(2)特殊教育的意义。
(3)特殊教育的对象及分类。
(4)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
(1)国外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2)国内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3)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1)早期教育原则。
(2)补偿教育原则。
(3)个别化教育原则。
(4)系统教育原则。
(听障、视障、智障)的定义及分类标准。
(听障、视障、智障)的身心发展规律及其特征。
(听障、视障、智障)的教育原则。
(孤独症)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征。
(汉语拼音18个声母、34个韵母和4个声调);《中国手语》汉语拼音23个声母的手指语。
、家庭、医学的合作。
、融合教育的概念和意义。
。
。
、法规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5)《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16年)的通知》。
(二)特殊教育课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