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质量工作机制
工作简报
大质检文化建设
第49期
2010年11月30日
总局大质量工作机制和
大质检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四方联手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深圳检验检疫局、深圳市
市场监管局和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11月26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深圳检验检疫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深圳共同签署《关于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继签定促进深圳外贸发展备忘录后,在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合作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开创了国内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国家和地方跨系统合作的先河。根据该合作框架协议,四方在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合作、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共享便捷渠道、提升深圳TBT/SPS通报评议工作水平、联合培养WTO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等方面开展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是我国根据世贸组织规则设立的WTO/TBT-SPS通报咨询点,同时承担着“全会议”办公室工作,是国内负责协调、受理、答复有关TBT和SPS通报咨询的权威机构。深圳检验检疫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深圳地区从事技术措施应对的职能机构,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专业研究与咨询服务、产业遭受国外技术性措施损害调查和出口风险分析等方面,联合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作为协调全市WTO事务工作的专门机构,是深圳市组织企业应对技术壁垒专项培训、协助企业进行贸易壁垒申诉和开展产业损害预警服务等方面的中坚力量。
长期以来,深圳受自身产业机构、外贸依存度高等客观因素影响,成为国内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最大的地区之一,年直接损失达近百亿美元,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挑战十分突出。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整合四方资源及职能优势,提升深圳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高深圳地区的产品质量,推进深圳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深圳检验检疫局报送)
印发: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
各直属挂靠单位。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