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大常委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2012年7月27日×××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公路法》颁布施行以来,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公路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我区公路事业发展,无论是公路的里程、质量都有增加和大幅度提升,为构建区域性交通枢纽,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做出了较大贡献。但也存在道路规划和建设标准滞后、投资渠道单一、公路建设不平衡,布局不合理、公路建设控制区内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公路法》的贯彻实施力度,促进全区公路事业的发展,不断提升公路等级和质量,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规划建设的超前性,打造更加便捷的公路网络
根据×××区的实际情况和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人口分布等功能的定位,以十二五规划为依据,借助国省道过境建设及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县乡村道路专业规划,推进区域公路适度超前发展,形成路网布局合理、技术等级较高的现代公路网络。针对农村公路基础建设不平衡的现状,交通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多方筹资、城乡一体、建养并抓”的农村公路建设理念,以农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城乡道路的平衡发展。特别是偏远乡镇的道路建设要纳入全区公路建设的重点,实现城乡公路一体化,促使农村经济加快发展,让偏远乡镇的群众共享交通发展的成果。
二、努力争取项目,积极拓宽筹资渠道
区人民政府及交通职能部门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努力研究投资政策,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力度,不断满足公路建设资金需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广泛开展项目融资,吸纳社会资金,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拓宽社会资金参与公路建设的渠道,最大限度增加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以解决公路建设资金“瓶颈”制约。
三、适时提高公路建设标准,强化建设质量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新建村级公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米。在视线不良的急弯路段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线形诱导、警告、限速、反光镜
、减速带、波形护栏等安保设施和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可设置避险车道。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大在建公路的拨款力度,严格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同时要建立从业单位质量信誉信息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公路建设质量信息,对项目法人、从业单位的质量违规行为及造成的质量事故,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列入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