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引言 
火灾是失去控制的灾害性燃烧现象,是常发性灾害中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之一。人们对火灾危害的认识由来已久,如何运用消防技术措施防止火灾发生、迅速扑灭已发生的火灾,一直是人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消防技术中涉及的火灾防治工程技术和消防安全设计与管理方法等内容,需要运用大量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理论,这就要求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要认真研究火灾规律和特点,掌握必要的消防基础理论与技术手段,增强对火灾发生发展
机制的科学认识,鉴别基本火灾现象,并能对消防基础知识的应用研究成果、工程应用领域和发展前景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篇消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针对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需求,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火灾基础理论等为依据,介绍了火灾及消防科学的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基本情况等,全篇共分为四章十六节。其中,燃烧基础知识一章主要包括燃烧的条件,燃烧的类型,燃烧的方式与特点,燃烧产物等内容;火灾基础知识一章主要涉及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灭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等内容;爆炸基础知识一章中主要介绍了爆炸的概念及分类,爆炸极限的定义与应用,常见爆炸危险源等内容;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一章主要介绍了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五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概念、分类及其火灾危险性。
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所谓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燃烧过程中,燃烧区的温度较高,使其中白炽的固体粒子和某些不稳定(或受激发)的中间物质分子内电子发生能级跃迁,从而发出各种波长的光;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就是火焰,它是燃烧过程中最明显的标志;由于燃烧不完全等原因,会使产物中混有一些小颗粒,这样就形成了烟。
 一、燃烧的必要条件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通常看到的明火都是有焰燃烧;有些固体发生表面燃烧时,有发光发热的现象,但是没有火焰产生,这种燃烧方式则是无焰燃烧,例如木炭的燃烧。 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当燃烧发生时,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有一个条件不具备,那么燃烧就不会发生或者停止发生。 
进一步研究表明,有焰燃烧的发生和发展除了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以外,因其燃烧过程中还存在未受抑制的自由基(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基团,能与其他自由基和分子起反应,从而使燃烧按链式反应的形式扩展,也称游离基)作中间体,因此,有焰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和链式反应。
 
(一)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均称为可燃物,如木材、氢气、汽油、煤炭、纸张、硫等。可燃物按其化学组成,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两大类。按其所处的状态,又可分为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三大类。
 (二)氧化剂(助燃物) 
凡是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如广泛存在于空气中的氧气。普通意义上,可燃物的燃烧均指在空气中进行。
 (三)引火源 
凡是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统称为引火源。一般分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了解火源的种类和形式,对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明火。指生产、生活中的炉火、烛火、焊接火、吸烟火、撞击、摩擦打火、机动车辆排气管火星、飞火等。
 (2)电弧、电火花。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电气开关及漏电打火;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火花;静电火花(物体静电放电、人体衣物静电打火、人体积聚静电对物体放电打火)等。
 (3)雷击。瞬间高压放电的雷击能引燃任何可燃物。
  
(1)高温。指高温加热、烘烤、积热不散、机械设备故障发热、摩擦发热、聚焦发热等。
 (2)自燃起火。是指在既无明火又无外来热源的情况下,物质本身自行发热、燃烧起火,如黄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四)链式反应 
很多燃烧反应不是直接进行的,而是通过游离基团和原子这些中间产物在瞬间进行的循环链式反应。游离基的链锁反应是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的物理现象。
 二、燃烧的充分条件
  可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是无焰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但燃烧的发生需要三个条件达到一定量的要求,并且存在相互作用的过程,这就是燃烧的充分条件。对于有焰燃烧,还包括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一)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例如,常温下用明火接触煤油,煤油并不立即燃烧,这是因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