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按照省局《关于报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评估报告的通知》及您局要求,我局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情况评估提纲的相关内容对我市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条例》执行情况
(一)《条例》执行的基本情况。自1999年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以来,一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的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各项工作。二是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要求,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查处违法活动与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审查《年度报告》与运用其他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彻底改变了以往“重登记、轻监管”或“只登记、不监管”的状况。三是认真执行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档案严格实施“一户一档”制度。2008年,将所有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相关材料按有关顺序进行了归档、装订,共整理档案255余份,形成了事业单位包括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有序的档案,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了基础。
《条例》执行的基本情况,包括宣传贯彻、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配套性法规制定等情况。
(二)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现状。
1、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事业单位总数及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数,其中列明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法人数。
2、从层级、业务范围、规模大小(如开办资金)、行业等方面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情况进行分析。
3、从层级、业务范围、规模大小(如开办资金)、行业等方面对未登记的事业单位情况及未能登记的原因进行分析。
4、是否开展了对其他组织利用的基本情况分析。如未开展登记,分析未进行登记的原因。
(三)执行《条例》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条例》执行情况总体评价
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包括《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作分析说明。
三、对《条例》具体内容和规定的评价
对《条例》中的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等在合法性、适用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对具体规定进行评估时,如果具体规定的实施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应当分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1、关于使用范围和管理体制;
2、关于登记管理机关职责;
3、关于管辖范围;
4、关于登记事项;
5、关于各项登记制度,包括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等;
6、关于年检制度;
7、关于监管管理制度;
8、其他制度或规定。
四、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
(一)对《条例》修改在总体和框架上的建议。
(二)《条例》修改应当把握的原则。
(三)是否需要在《条例》中完善或者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并加以论证。
1、关于民间举办的公益组织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畴的问题。如果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畴,说明理由,并提出相应规定;如果不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畴,说明理由。
2、关于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畴的问题。如果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畴,说明理由,并提出相应规定;如果不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