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区装修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厂区垃圾清运工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接甲方管理的“”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清运任务,并承诺按甲方要求即时清运、不堆积,日产日清。
二、协议履行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垃圾清运费单价为每户人民币元,总额为包死价,共人民币元(大写: 元)。
四、垃圾清运费按月结算,每月结算的垃圾清运费为当月装修入住实际业主户数×垃圾清运费单价(如当月入住业主少于20户,垃圾清运费滚到下月结算)。
五、付款方式:从协议生效第二月起,甲方于每月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垃圾清运费时扣留当月应结算款项的10%作为信誉抵押金。
六、包括信誉抵押金在内的剩余垃圾清运费,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无违约情形时一次性结清。
七、乙方负责办理渣土清运等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因此、或清运过程中的全部行政处罚责任,承担***、处置等一应相关费用。
八、乙方清运车辆的载重量不低于吨(含吨),并具有市内通行手续。乙方保证白天至少停放2
辆清运车辆在园区内。
九、乙方保证协议履行期间,随叫随到,听从甲方指挥。
十、因垃圾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堆积或乙方未随叫随到,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未结款项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
十一、结算费用时,乙方须提交正式发票。
十二、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单方面终止清运,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业已发生的清运费用。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