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第一部分普适性途径
一、创新创业教育及学术活动
序号
项目
条件
标准
学分
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获准教育部批准的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活动
审核结题,分值按“七、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分配
6
2
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
获准学校立项的科学研究活动
审核结题,分值按“七、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分配
2
4
创新创业实践
在学校登记注册,每学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的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和入住创业园的团队
团队负责人,团队指导教师推荐,
2
团队成员,团队指导教师推荐
1
4
校企合作
假期或课余企业实践
(教学计划实习以外)
30小时以上,提交报告、企业证明材料
1
大企业项目研发、技术创新、产业生产、成果转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企业证明材料
2
5
外文资料、书籍编译
公开发表或出版
提供出版刊物
2
未发表或未出版
学校两名(含两名)以上专家(副教授以上)推荐
1
6
制作或设计
有创新价值或实用价值
学校两名(含两名)以上专家(副教授以上)推荐
2
7
参与教师课题
有报告、实物等成果
课题组教师推荐
2
8
其他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创造、创新、研究成果
学校专家组审核
参照
以上各标准
序号
刊物级别
排名
学分
备注
1
Ⅰ类
第一作者
12
刊物级别以教育厅有关规定为准
2
Ⅱ类
第一作者
8
3
Ⅲ类
第一作者
4
4
Ⅳ类
第一作者
3
二、发表科研学术论文
注:第二作者及以下排名的,其分值按七条原则的分配系数折算。
三、知识产权方面
序号
项目
标准
学分
备注
1
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权人
12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2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专利权人
12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3
外观设计专利
第一专利权人
12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第一专利权人
12
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
5
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
第一专利权人
12
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
注:第二排名及以下者(组成成员限2-3人),其分值按七条原则的分配系数折算。
四、社会实践活动
序号
项目及标准
学分
备注
1
获得全国“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2
提供获奖证书
2
获得省级“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提供获奖证书
3
参加学院以上“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撰写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1
提供调查报告与团队总结
4
参加社会实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产生一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1
提供当地的相关证明
5
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30个小时
1
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卡
6
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
1
提供考核意见
注:参加非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获得的学分累计不得超过2分。
五、文体竞赛活动
级别
获奖等级
学分
备注
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
6
第一名等同
一等奖(余类推)
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二等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