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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民法典》合同编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丙对相机无处分权,但其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本身效力不受影响(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效力相区分),故合同有效。B项错误,无权处分不导致合同无效;C项错误,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已明确为有效,不属于效力待定;D项错误,本案无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 4、甲深夜驾车超速撞倒乙后逃逸,乙重伤昏迷躺在路中央。丙驾车路过时未注意到乙,直接碾压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A. 存在因果关系 B. 不存在因果关系 C. 甲仅对乙的重伤结果负责 D. 丙的行为独立导致乙死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刑法因果关系需满足“行为→结果”的客观联系,且介入因素未中断因果关系。甲撞倒乙后逃逸,导致乙无法被及时救助,丙的碾压行为虽为介入因素,但甲的行为是乙重伤后躺在路中央的直接原因,丙的碾压是在甲已造成乙重伤的基础上发生的,属于“条件关系”中的“重叠因果关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因甲的行为是乙死亡的直接诱因之一;C选项错误,甲的逃逸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需承担死亡结果的责任;D选项错误,丙的行为与甲的行为共同导致乙死亡,均需承担责任。 5、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若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欲起诉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管辖协议有效,由甲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 B. 该管辖协议无效,因约定了与争议无实际联系的地点 C. 该管辖协议无效,因未明确约定管辖法院 D. 该管辖协议无效,应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协议管辖的有效性。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协议管辖需满足:(1)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2)只能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3)书面形式。本案中,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且管辖协议明确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故该管辖协议有效,由甲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B项错误,因海淀与合同有实际联系;C项错误,管辖协议明确约定了签订地法院;D项错误,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正确答案为A。 6、市场监管局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处罚属于? A. 行为罚 B. 财产罚 C. 人身罚 D. 训诫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为罚是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特定行为能力的处罚,包括吊销许可证、执照等。A正确,吊销营业执照直接剥夺企业经营资格(行为能力);B错误,财产罚以财产权益为内容(如罚款、没收);C错误,人身罚限制人身自由(如拘留);D错误,训诫罚是对轻微违法者的批评教育,非行政处罚种类。 7、甲委托乙保管其祖传玉佩,后乙因急需用钱,擅自将玉佩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甲得知后要求丙返还玉佩。根据《民法典》,丙对玉佩的所有权如何? A. 丙因善意取得取得所有权 B. 丙因买卖合同有效取得所有权 C. 甲有权追回玉佩 D. 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受让人善意(不知情);(2)支付合理价格;(3)已登记或交付。本案中,乙无权处分甲的玉佩,丙不知情(善意)、支付合理价格且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要件。错误选项分析:B项错误,丙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善意取得,而非“买卖合同有效”(合同有效是物权变动的原因之一,但题目问的是“所有权归属”,善意取得直接导致所有权转移);C项错误,丙已善意取得所有权,甲无权追回;D项错误,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乙丙的买卖合同仍有效,但乙需对甲承担违约责任。 8、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挪用公司资金100万元,该行为属于? A. 正常经营行为 B. 违反忠实义务 C. 违反勤勉义务 D. 合法但应追责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董事的忠实义务。《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此为忠实义务(避免利益冲突)。勤勉义务侧重执行职务时的谨慎(如未及时决策)。张某挪用资金属于滥用职权,违反忠实义务,而非勤勉义务。A项错误,挪用资金违法;C项错误,勤勉义务不包含资金管理;D项错误,违反忠实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能追责。 9、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A.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 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知识点。根据《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字表明两者择一即可)。A选项错误,合同纠纷管辖不局限于原告住所地,仅在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合同未实际履行等)原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C选项错误,合同签订地并非法定管辖法院;D选项错误,合同履行地是管辖法院之一,但被告住所地同样有权管辖,B选项“或”字涵盖了法定管辖的全部范围,故B正确。 10、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甲以货币出资50万元,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00万元出资,丙以机器设备作价80万元出资。后经评估,乙的专利技术实际价值仅3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乙应承担的责任是? A. 补足差额,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B. 补足差额,甲承担连带责任 C. 补足差额,丙承担连带责任 D. 补足差额,公司自行承担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承担。根据《公司法》,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实际出资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定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乙作为出资股东应补足差额,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丙承担连带责任。B、C项错误,仅提及部分股东;D项错误,公司无补足出资的义务。故正确答案为A。 11、下列哪项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 A. 暂扣许可证件 B. 查封场所、设施 C. 代履行 D. 责令改正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B项“查封场所、设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9条);C项“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法》第12条);D项“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不属于独立的行政处罚种类。 12、甲、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合同约定由合同签订地A市法院管辖,但合同实际签订地为B市,被告乙住所地为C市。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 A市法院 B. B市法院 C. C市法院 D. 由原告选择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协议管辖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本案中,双方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A市法院管辖”,即使实际签订地为B市,管辖协议中“合同签订地”作为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因此A市法院有管辖权(A正确);B市为实际签订地,非协议约定地,排除;C市为被告住所地,协议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排除;D项错误(协议管辖已确定管辖法院,无需原告选择)。 13、甲将乙保管的一幅名画擅自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已支付价款并取得名画占有。根据《民法典》,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A. 有效 B. 效力待定 C. 无效 D. 可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民法典》合同编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因此,无权处分的合同自始有效,仅影响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选项B错误,混淆了《民法典》修改前《合同法》中“效力待定”的旧规定;选项C错误,无权处分不导致合同无效;选项D错误,合同无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 14、甲带邻居5岁的儿子乙去河边游泳,乙在水中嬉戏时不慎抽筋溺水,甲因害怕承担责任未施救,导致乙被淹死。甲的行为属于? A.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 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 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D.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及主观罪过。不作为犯罪需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该义务;(3)行为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本案中,甲带乙游泳的先行行为使甲负有救助乙的义务,乙溺水时甲能够施救(未受自身重伤等限制)却未施救,主观上明知不救助会导致乙死亡,仍放任结果发生(间接故意),符合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错误选项分析:B项错误,甲主观上是放任死亡结果发生,而非过失;C项错误,甲有救助义务且未履行,不属于意外事件;D项错误,本案无不法侵害,不涉及正当防卫。 15、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的房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乙、丙对此不知情。公司成立后,A公司可要求甲补足出资,并要求谁承担连带责任? A. 仅甲需补足差额,乙、丙不承担责任 B. 甲需补足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 甲需补足差额,乙、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 甲、乙、丙均需补足差额,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承担。根据《公司法》第3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即使乙、丙对甲出资不实不知情,作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仍需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错误,忽略了设立时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选项C错误,责任性质为连带责任而非补充责任;选项D错误,责任主体为交付出资的股东和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非全体股东。 16、甲乙公司因合同纠纷约定“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是否有效? A. 有效,协议管辖可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联系的法院 B. 无效,协议管辖只能约定一个法院 C. 无效,因违反专属管辖规定 D. 有效,协议管辖需双方书面同意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有效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的,原告可向其中一个起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条)。本案协议约定原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符合“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且无级别/专属管辖冲突,因此协议有效。B选项错误,协议管辖可约定多个法院;C选项错误,题目未涉及专属管辖;D选项错误,题干未提及是否书面,但协议管辖本身需书面形式,此处假设已书面约定,故A选项正确。 17、甲、乙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甲公司住所地为A市,乙公司住所地为B市,合同履行地为C市。关于本案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只能由A市法院管辖 B. 只能由B市法院管辖 C.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D. 由原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民事诉讼法中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未约定管辖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选项A、B错误(仅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非单一管辖);选项D错误(一般管辖以被告住所地为原则,原告住所地为例外,仅特殊案件适用)。故正确答案为C。 18、下列证据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且可作为定案根据的是? A. 侦查人员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 B. 证人李某提供的“我感觉嫌疑人当时在现场”的猜测性证言 C. 物证照片未附原物核对说明,原物已随案移送至检察院 D. 被告人张某庭前供述与庭审翻供,庭审中能作出合理解释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察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7条规定,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7条,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原物已灭失时,照片需经与原物核对无异方可采用,本题未附核对说明,无法确定其真实性;D项正确,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能作出合理解释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采信庭前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