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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选题(60题)
1、2019年9月22日,中央企业优秀形象宣传片网络展播系列活动成果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活动以“大国顶梁柱 阔步新时代”为主题,多角度、多层次、多元化地展现了中央企业在新中国成立( )周年以来取得的发展成就与丰硕成果。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中央企业共庆祖国华诞、共享伟大荣光、共筑复兴伟业、培育世界一流的浓厚氛围,多角度、多层次、多元化展现中央企业新形象,现组织开展“大国顶梁柱·阔步新时代”中央企业优秀形象宣传片网络展播系列活动。故本题选B。
2、王刚驾驶车辆进入张羽的停车场,按照工作人员赵成的要求,留下车钥匙以便挪停车辆,赵成在挪停车时发生刮擦,造成损失。请问刮擦损失由谁承担?( )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故本题选B。
3、决定公文的格式是( )所规定的,党政机关制发公文必须按照这种统一规范行文,不得违背。
【答案】:C
【解析】法定公文的格式,是法规性文件所规定的,国家机关制发公文,必须按照这种统一的规范格式行文,不得违背。故本题选C。
4、持卡人董某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其均置之不理。经查,董某现无偿还能力。董某的行为( )。
,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董某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且无偿还能力,符合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的规定。C项错误,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董某并未利用信用证诈骗。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董某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故本题选B。
5、张甲、张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张甲在县城工作,张乙年满14岁,弱智。张乙在父母死后暂住叔父张丙家。现张甲、张丙均不愿担任张乙的监护人,依照《民法通则》,张乙的监护人应是谁?( )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A项正确,张甲作为未成年且无民事能力的张乙兄长,也是张乙唯一具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当承担张乙的监护责任。B、C项错误,张丙作为张乙的叔父,属于法律上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但是本题中按照法定监护顺序,应当由张甲来担任监护人。D项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只有没有法律规定义务监护人的情况下,才是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本题中,张甲系张乙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应由其担任张乙监护人。故本题选A。
6、管理者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下列哪项不属于管理者信息传递方面的角色?( )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管理角色中属于信息传递角色的有:监听者、传播者和发言者。谈判者属于决策制定角色。故本题选D。
7、刘波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在主管会议结束之后,他将上级领导在会议上作出的指示以部门会议的形式传达给下级员工。此时刘波主要担任的管理者角色是( )。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A项错误,发言人这个角色是面向组织外部的。管理者把一些信息发送给组织之外的人。B项错误,代表人应为经理所担任的最基本角色。由于经理是正式的权威,是一个组织的象征,因此要履行这方面的职责。作为组织的首脑,每位管理者有责任主持一些仪式,比如接待重要的访客、参加某些职员的婚礼、与重要客户共进午餐等等。C项错误,领导者通常负责雇佣和培训职员,负责对员工进行激励或者引导,以某种方式使他们的个人需求与组织目的达到和谐。D项正确,组织内部可能会需要传播者传播信息。管理者必须分享并分配信息,要把外部信息传递到企业内部,把内部信息传给更多的人知道。当下属彼此之间缺乏便利联系时,管理者有时会分别向传播者传递信息。故本题选D。
8、相传为地藏菩萨的道场是( )。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人文历史。A项错误,五台山,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境内,是我国唯一一个青庙黄庙共处的佛教道场,是文殊菩萨的道场。B项错误,普陀山,位于浙江省杭州湾南缘、舟山群岛东部海域,是观世音菩萨的道场。C项错误,峨眉山,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境内,是普贤菩萨的道场。D项正确,九华山,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境内,是地藏菩萨的道场。故本题选D。
9、诙谐幽默、寓悲于喜,形成“含泪的微笑“的独特风格的作家是( )。
莫泊桑
狄更斯
欧·亨利
屠格涅夫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人文历史。A项错误,莫泊桑,19世纪后半叶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俄国契诃夫和美国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代表作品有《项链》《漂亮朋友》《羊脂球》和《我的叔叔于勒》等。在对人物的描绘上,莫泊桑致力于描写“处于常态的感情、灵魂和理智的发展”,表现人物内心的真实与本性的自然,通过人物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状态与在一定情势下必然有的最合情理的行动、举止、反应、表情,来揭示出其内在心理与性格的真实。B项错误,查尔斯·狄更斯,英国作家。主要作品有《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老古玩店》《艰难时世》《我们共同的朋友》《双城记》等。狄更斯特别注意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作品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C项正确,欧·亨利,美国短篇小说家、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创始人,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二十年后》等。欧·亨利的小说在艺术处理上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的“意外结局”,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谜底”才最终解开,情节的发展似乎明明朝着一个方向在发展,结果却来个出其不意。这意外的结局一般说来是比较令人宽慰的,即便是悲哀的结局,也常包含着某种光明之处,这就是所谓“带泪的微笑”,即“欧·亨利式结尾”。D项错误,屠格涅夫,19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罗亭》《贵族之家》《前夜》《父与子》、《处女地》,中篇小说《阿霞》《初恋》等。屠格涅夫的创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故本题选C。
10、 社区是居民( )基本场所。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社工知识。由于社区是最基本的社会共同体,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活基地,所以,人们的基本生活活动大都是在本社区范围内进行的。在本社区范围内,人们从事着生产劳动、商业经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各种职业活动,并以此获取经济收入,作为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来源。在本社区范围内,人们大都以家庭为单位消费各种生活资料,解决吃、穿、住、用等日常生活需要。在本社区范围内,人们通过长期共同生活建立了多种人际关系,并且借助这些人际关系互通有无、交流感情、共同解决生活困难和思想难题。另外,绝大多数居民作为某一社区的正式成员,在本社区范围内享有参与社区管理、选举人民代表、选举社区干部等项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还是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场所。社区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决定了它必须具备相应的活动设施。故本题选B。;
11、在当代中国法的溯源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的是( )。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2011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内涵,展示了新中国立法成就。白皮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是由宪法派生的,源头在于宪法。因此,在当代中国法的溯源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宪法。故本题选B。
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重点考核( )。
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事业单位相关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故本题选D。
13、我国宪法的作用不包括( )。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宪法的作用包括巩固国家政权;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保障公民的权利;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A项正确,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为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委员会。我国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因此,我国宪法规范国家机构及权力。B项正确,我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我国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C项错误,我国宪法的作用不包括规范犯罪和刑罚,而《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了犯罪和刑罚。D项正确,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故本题选C。
14、 为实现组织既定目标而对未来的行动进行规划和安排的工作过程,属于管理的( )职能。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管理的职能主要有计划、组织、控制、领导等。计划职能指为实现组织既定目标而对未来行动进行规划和安排的工作过程,是管理职能中最基本的职能。故本题选A。【解析拓展】B项:组织职能指为实现组织目标,在工作中对每个组织成员进行合理的分工,以保证组织结构完整、正常运行。B项错误。C项:领导职能指管理者利用组织所赋予的权力去指挥和激励成员努力工作,从而带领组织实现目标的过程。C项错误。D项:控制职能指保证组织各部门、各环节能按要求运作而进行的管理工作。D项错误。
15、某水果店对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市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其复议机关是( )。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本市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行为不服,应找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该共同上一级为市人民政府。故本题选C。
16、可依法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用公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是( )。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B项错误,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刑事司法职权。C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D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本题选C。
17、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元,后乙公司将甲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因( )而消灭。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常识。A项错误,债的解除是债权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B项错误,债的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C项正确,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此时,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本题中,乙公司将甲公司兼并,导致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这是债的混同。D项错误,债的抵消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和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故本题选C。
18、加强行政监督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也是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需要。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监督中的社会监督的是( )。
、工业垃圾等行为,促使政府重新规划垃圾处理地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行政监督中的社会监督包括工青妇等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民监督等。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包括:批评和建议、控告、检举和举报、申诉、信访等。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新闻舆论监督、公众舆论监督等。某市审计部门对辖区内各行政机关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属于内部监督,不属于社会监督。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