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房安全合同书
建房人姓名:(简称甲方)
承建人姓名:(简称乙方)
甲乙有100平方面积的房和院墙若干米,大门楼子等。地址为庆城县玄马乡老庄村,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
一、建房从2011年8月9日起至2011年9月1日,该房承建性质为5单间,每间房子承建金额为2900元,院墙、大门楼子为每米70元,(如有加建价格由双方协议达成,其它如下)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事故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四、甲方将房屋施工材料给乙方提供。
五、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饮食。
六、乙方应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
七、无正当理由,乙方不能延误施工或转让他人施工,否则由甲乙终止合同和收回建房权力,收回时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给乙方付款。
八、甲方要按乙方进度给乙方付款,待整个工程完工后,房屋经甲方验收质量问题,如无问题,甲方应在三个月内必须向乙方付清工钱。
九、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时,乙方要进行修理或重做,因乙方有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乙方若无事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难为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计算人工费的30%给乙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在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付清乙方钱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