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孔子的法律思想.doc

格式:doc   大小:16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孔子的法律思想.doc

上传人:aideliliang128 2018/5/24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孔子的法律思想.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孔子的法律思想。
一、“仁”是孔子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
“仁”不仅是孔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总纲领,而且是孔子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孔子的伦理主义的法律思想可以被看作是以“仁”为核心展开的。孔子的“仁”包含四类:一是一切美好的品德;二是“志士仁人”的行为;三是爱人和泛爱众;四是实现仁的方法。其核心理念是关于二人以上社会关系问题。
法的稳定性与继承性
1、维护礼法的稳定性
孔子所谈的礼是广义的,其基本内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度。这也包含着法的本体的含义。
孔子继承了周公的礼治思想,主张“为国以礼”,要求人们的一举一动都不要违礼,即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对周公之礼的向往与维护、反对铸刑鼎也反映了孔子对礼法稳定性维护的坚定。
法律的变革与继承
孔子也主张对旧有的礼法要有所改动,在改动的过程中,有些可以继承性发展,有些则要创新,也就是进行彻底的法律变革。变革的方法就是“正名”。孔子强调名与实相依存,形与质相表里,即名与实要相符。制器须有形制,治国必立法度。治国用法,必须名实相副。
中庸的法学方法论
孔子认为,中庸不是无原则的折中主义和调和主义,也不是媚世求荣、明哲保身,更不是貌似公正、不偏不倚,实则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好好先生。中庸乃是隐恶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具体包含:宽猛相济,对人采取法律行动采取中庸的办法,既重视教化,也不能不要刑罚,而主张宽猛相济,德与刑交替使用。敛从其薄、刑罚适中都体现了中庸方法论。
德行关系
孔子在治国的手段和方法上,主张德治为主,所谓“为政以德”。其德治的核心是提倡“仁政”,反对暴政。仁政的核心就是重视道德教化。孔子还提出了实行德政的两个前提:统治者不能太贪婪;先富再教后刑。
孔子主张德主刑辅。刑罚与礼德相比,礼德是根本。从使用效果来看,刑罚不如礼德,刑罚只能惩办于犯罪之后,而德化能防患于未然;从使用顺序上来看,先教后诛,先德后刑。
父子相隐的诉讼原则
孔子赞赏司法的直道,但孔子的“直”在司法中是有条件的,直而无礼则绞。在诉讼制度方面要根据礼的要求行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事亲亲原则的要求。
为政在人
孔子的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