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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三讲:定型与变化:隋唐宋
法律制度
一、隋朝法制的成就与败坏的反思——与秦朝的比较
1、成就
隋文帝雄才大略,统一中国。
重视法制,且有眼光。
《开皇律》的成就
——《名例》居首,影响一千多年;
——十二篇500条定型;
——封建制五刑
——“十恶”罪名;
——官僚特权的系统化。
其他成就:
大理寺设律博士、刑部设明法官、州县设律生、对地方官进行法律考试
“天子皇儿律”。
确立直诉制度(击登闻鼓、邀车驾)、死刑复奏制度——勾决。
2、败坏
封建法制的结构性缺陷。
晚年:廷杖大臣
宫殿朝堂上设置刑杖。
“盗边粮者,一升以上皆死,家口没官”。
各级官僚于“行署取一钱以上,
闻见不告言者,坐至死”——民
众,则盗“一钱已上皆弃市”,“四
人同盗一榱桷,三人同窃一瓜,
事发即时行决”。——毁法乱法、
迷信暴力。
3、反思——与秦比较
两个王朝有很多相似性:
A、昙花一现,短命而亡;
B、二世(三世)而亡,亡于农民起义;
C、此前处于长期分裂、动荡时期,此后大一统;
D、两朝之后均出现强盛繁荣的大帝国;
E、创立的政治制度生命力强。
秦:三公九卿、郡县制、秦六律等;
隋:三省六部、州县制、科举制、开皇律等。
F、两朝均大规模修建工程——秦长城、隋大运河。
原因:苛政、严刑,最终崩溃。
社会改革的成败,最终取决于社会合力。秦、隋却迷信个人力量,甚至只靠暴力推行社会改革。
如何形成社会合力?
二、唐朝法制完善的表现
(一)法律思想的完善
“德本刑用”与“德主刑辅”的异同?
法制思想完善的背景
治国思想成熟的反映。《贞观政要》。
“先存百姓”思想
——“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之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
——“君依于国,国依于民”。
——“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李世民:“舟所以比人君,水所民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履舟”。
如何先存百姓?
——须“安人宁国”。“治国犹栽树,本根不摇,则枝繁叶茂”。“安人宁国,唯在于君,君无为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
在专制与民本之间重新建立平衡。
2、法制思想完善的内容
德本刑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1)立法宽简
宽大、宽仁——减少罪名,减轻刑罚。
简——法条简约,明白易知,不用“隐语”。
(2)执法划一
唐太宗:“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
“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永格”。
(3)恤刑慎杀
唐太宗从制度上探讨司法易趋严酷的原因。——“利在此也”。
制度上规范:
A、严格执行出入人罪;
B、依告状鞫狱,不严讯,不旁求;
C、死刑复核、复奏;
D、具引律令格式;
E、换推制;
F、同职连署。
(二)法律体系的完善
1、《律疏》出现的原因与作用
(1)出现原因?
(2)疏议的作用
A、简明法理
B、解释词意
C、补充律意
2、法律形式的价值取向?
(三)法律内容的完善
1、行政法制的完善。
(1)三省六部制度
——各有分工,互相牵制,集体智慧。
(2)职官制度
A、科举取士制度。
——分为“岁举”和“制举”。
“岁举”科目:秀才、明经、明法、进士、明书、明算六科。考试内容是什么?
科举之意义?
B、官吏任用制度。
吏部复试,标准有四项,即身、言、书、判。
C、职官考课。岁课和定课。
包括:岁课(每年);定课(四年)。
标准——“四善二十七最”。
“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品德要求。
“二十七最”——能力、政绩要求。
司法官:“推鞫得情,处断平允”;
将帅:“赏罚严明,攻战必胜”。
近侍:“献可替否,拾遗补缺”。
D、退休制度。——致仕。
E、监察制度。
御史台。
下设台院、殿院、察院。——监察的专门化。
谏议制度。——可规谏皇帝。
很多创新,力求政权理性运行。
2、民事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1)所有权保护更加细密
(2)买卖契约、借贷契约
(3)婚姻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出现了“和离”、“义绝”制度。
(4)经济法制——均田制、租庸调制。
3、刑法制度的完善
(1)封建制五刑的定型化。
(2)刑法原则的变化。
富有特色的刑法原则有哪些?成因?
A、、自首减免原则。
B、区分首从原则。
C、区分“公罪”、“私罪”原则。
D、数罪并罚原则。
E、类推原则。
F、涉外案件处理原则。
(3)罪名的完善
《唐律》的篇章结构中十一篇都是罪名规定,排列具有逻辑性,高度抽象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