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五章国际环境法
第一节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体系和渊源
一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是指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在调整国际社会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内容不仅包含法律规范而且包含大量的技术规范,与科学技术的联系较密切
(二)公益性较强
(三)广泛性
(四)边缘学科的特点突出
二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1)国际环境保护纲领性文件。
(2)针对特定环境的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
(3)针对其他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件。
三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一)公约
(二)双边或多边条约
(三)国际会议与国际组织的重要宣言、决议、大纲
(四)国际习惯法
(五)重要的国际环境标准、准则、建议
第二节国际环境法的 主体与客体
一国际环境法的主体
(一)国家
(二)国际组织
、科学及文化组织
(三)环境保护的国际民间组织
二国际环境法的客体及其法律地位
(一)国际环境和资源
(二)影响国外环境权益的行为
第三节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