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议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内容提要:在认识活动中,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是融合在一起的。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但同时也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共同促成认识由感性认识向理性、由现象向本质飞跃。我们在认识过程中,既要看到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它的消极作用,要在理性因素的主导下发挥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最终促进认识活动的发展。
关键词: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积极作用消极作用
在人的认识过程中,并非只有理性、理智和逻辑的因素起作用。不可否认,理性因素在人的认识活动、认识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否认人的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恰恰相反,非理性因素在人的认识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也十分重要,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一个有意志、有情感并有认知能力的统一整体,人的任何心理因素,包括非理性因素必然会参与到认识活动中,对认识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非理性因素的内涵
(一)关于理性因素的内涵
对于理性的界定,学界中有着不同看法,不过比较普遍的界定方式,是把理性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理性是指认识运动过程中的感性反映形式和理性反映形式,包括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等认识形式;狭义的理性仅指概念判断、推理等抽象逻辑思维形式。而理性因素则是指认识主体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能力,指认知性的意识,包括人的理智、思维和逻辑等因素。
(二)关于非理性因素的内涵
所谓非理性因素是指那些与理性因素相对的,理性思维所不能理解、逻辑概念所不能表达的主体心理形式。而非理性因素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说,在人的知、情、意这三大类意识要素中,“知”包括主体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属于人的理性因素;“情”和“意”包括动机、欲望、信仰、习惯、本能等,这些精神要素一般不以理性思维为基础,在主体结构中属于非理智、非认知的方面,因而被称为“非理性”的因素。广义的看,“非理性”因素还包括认识能力中不能被逻辑思维的概念所包含的主体心理形式,如幻想、想象、猜测、顿悟、直觉、灵感等,也包含在人的“非理性”当中。因此,非理性性因素可以分为两类人的非理性因素分为两类,前一类——情感与意志——不属于人的认识能力,而是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渗透到主体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并对其发生影响;后一类——形象思维与直觉思维——虽然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但它同逻辑的、自觉的理性思维相比,具有不自觉的、非逻辑等特点,因而在广义上也属于“非理性”因素。
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一)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在认识活动中,人的理性、理智和逻辑的因素起主要的作用,是主导的因素,是以概念、判断、推理、假说和理论体系的演化来反映客观世界和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本质。毋庸置疑,这些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等逻辑思维方法的运用在认识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对我们认识世界,研究事物客观规律,进行科学研究等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理性思维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它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概念,然后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并按照确定的逻辑的格进行推理。与此不同,非理性思维是以愿望、动机、兴趣、体验、冲动、倾向等非逻辑的形式表现出来,因而具有非逻辑的特点。通过对情感、直觉、灵感、信仰、意志、习惯等几种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