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手车买卖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的相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具以下条件的二手车: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月日
第二条:卖方保证对该车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承担持此车成交之前的交通违章债务,并保证该车不属被盗被抢车辆,如属被盗被抢车辆或无权处置该车的原因给买方造成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成交以前的债权债务或其它任何纠纷由卖方承担,成交以后的债权债务以及其它任何纠纷由买方承担。
第三条:买方对车辆状况已了解清楚并认可,对有关该车辆的证费等情况予以认可,在车辆及证费现有状况下,买卖双方愿意以
元,当场现金成交无异议,一手交钱、一手交车。
第四条:此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特此注明没有购置费,以后查到原车主( )负责。如果延期一个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全额退还。
买方: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