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法
教材:商法(第二版) 范健主编
高等教育、北京大学出版社
商法
总论
分论
商
主
体
商
行
为
商事
帐簿
\登记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破
产
法
票
据
法
保
险
法
海
商
法
第一编总论
第一节导言:商法精神的时代价值
第一章商法概述
商法的价值与功能
商业革命有助于造就商法,商法也有助于造就商业革命。(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商法和民法分别适应同一经济形态下的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简单的商品经济,两者互相分工、相互衔接。
商法和经济法互不替代的发挥调整企业的作用。商法是基础性和前置性调整,经济法调整是有矫正性和后继性的。
商法的研究方法
规范研究方法—把各种民事法律规范如何构成的法理以及各种规范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
实证研究方法—从实践的角度以实验的方法来对商法进行研究
经济分析的方法—从立法和司法的成本角度去研究商法
第二节商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商法的概念
(一)商的含义
1、词义学上的解释
2、经济学上的解释
3、文化意义上的商
4、法学上的商
现代商法理论中所称的商事,指的是营利性主体所从事的一切营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
外延:(1)固有商,即买卖商;(2)辅助商,也称第二种商;(3)第三种商;(4)第四种商。
二、商法的概念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国内商法、国际商法
商公法、商私法
1、调整行为的营利性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3、规范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4、公法性
5、国际性
三、商法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