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申请人需报送什么材料?(向国家外汇管理局)
1、借款申请报告;
2、该融资项目已纳入国家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
3、国家计委出具的借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4、偿还贷款的来源、还款计划、外汇担保情况;
5、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关于借用国外贷款实行全口径计划管理的通知》
《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
项目融资申请人需报送什么材料?
1、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情况介绍、融资结构、主要借款条件等;
2、国家计委或国务院批复的立项文件及利用外资方案;
3、项目融资协议;
4、与项目融资有关的具有保证性质文件;
5、其他必要文件。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融资借款资格的审核
法律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审核要素
授权范围
注意事项
1、《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1997年)
2、《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
3、《外债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关于进行外债登记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设立情况、融资结构安排、主要金融条件等。
国家计委或国务院批复的立项文件和利用外资方案。
与项目融资有关的主要合同及内容摘要。(合同如为外文,还应提供经债务人单位盖章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文翻译件。)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项目融资应是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
借款协议中应有“还本付息核准”条款。
项目各方有资格和足够的履约能力,合理分担项目的商业风险和其他风险;
境内其他机构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还款责任担保;
项目融资协议的各项条件符合国家计委或国务院批准的融资方案;
融资项目有稳定的现金流量。
符合资格和登记审核条件的,由债务人到所在地外汇局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由分局初审后报总局批复。
借款资格审核为中资机构外债登记程序的一部分。中资机构办理外债登记手续时应先进行借款资格审核。
中资机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借款资格的审核
法律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审核要素
授权范围
注意事项
1、《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1997年)
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
该借款项目已纳入国家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
一年期以上的出口信贷、国际融资租赁、以现汇偿还的补偿贸易、延期付款、非居民存款、远期信用证等视为国际商业贷款管理。
1、金融机构资格:
市场准入:有外汇借、贷款业务;
符合资格和登记审核条件的,由债务人到所在地外汇局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由分局初审后报总局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