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告法律制度
第一节广告法概述
第二节广告的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广告法概述
一、广告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二、广告准则
一、广告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广告的概念
3、我国《广告法》:“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二)广告法的概念 及其调整对象
1、广告法的概念
是调整广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把握:(1)立法概况:
A、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颁布,并于1987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
B、1994年10月27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于1995年2月1日实施。
(2)仅规范商业广告。
(二)广告法的概念 及其调整对象
2、广告法的调整对象:广告关系
二、广告准则
(一)广告的一般准则
(二)特殊商品广告的特殊准则
(一)广告的一般准则
是各种广告均应遵循的共同性标准和要求。包括:
1、广告内容的一般准则
2、广告形式的一般准则
(一)广告的一般准则-- 1、广告内容的一般准则
(1)真实:
(2)准确、清晰:
(3)合法:
A、一般要求:
《广告法》第7条1款: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一)广告的一般准则 --(3)合法
B、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第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第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第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一)广告的一般准则 --(3)合法
第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清嘴、膨立圆、泻停封、伊能静、流得滑)
第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想占有我吗,那就上吧!”)
第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